@家長們,最新的積分入學政策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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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學位申請在即,深圳十區(新區)陸續公佈了最新的積分入學政策。從發佈政策來看,今年各區的積分入學政策都做了一些調整,在計生情況加分項中,大部分區調整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此外,各區的積分入學政策還有哪些調整?一起來看看吧。

寶安區

將採用綜合積分從高到低錄取

1月21日,寶安區發佈《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辦法》自當日起效,有效期3年。此次《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為錄取方式和積分方式。錄取方式上,取消了“先類別後積分”的錄取方式,將採用綜合積分從高至低錄取。對積分方式進行了優化,積分入學項目主要結構為“基礎分+加分項”,按照學生的“戶籍”和家庭“居住”情況組成“基礎分”;設置居住時間、社保、計生、戶證等加分項。在計生加分方面,獨生子女僅加1分。

福田區

計生情況加分調整 僅保留獨生子女加分

今年,福田區繼續落實“獨生子女”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加分政策。從2020年開始,將計生情況加分標準由原來“獨生子女加6分,政策內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徵收社會撫養費加3分”,調整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據瞭解,2020年秋季開學前,該區將有一批高科技預製學校交付使用,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主要接收部分符合該區入學條件但積分較低、未被志願學校錄取的學生,緩解部分片區學位緊張狀況。

羅湖區

對非戶籍申請兒童增加個別加分項目

從羅湖區教育局發佈的《羅湖區義務教育學位申請分類和積分辦法(徵求意見後修訂稿)》來看,今年羅湖區將積分和加分項目的分值按比例調減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例如深圳戶籍購房從每滿1個月積3分,調整為積0.3分 ; 租房從每滿1個月積2分,調整為0.2分。還調整了計生積分,獨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獨生子女家庭加分。

此外,還對非戶籍申請兒童增加了個別加分項目,包括增加了非深戶籍住房加分,即非深戶籍兒童父母住房為自購住宅類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賃憑證》 (紅本) 加1分;父母同時在深圳繳交社保 (養老+醫療) 加2分 (單親家庭加1分) ;居住證和社保二項同時滿五年加1分 (單親家庭加0.5分) ;符合“3個6”條件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即具有我市小學6年的學籍、父母持有滿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證和繳納滿6年的社保 (養老+醫療) 的非深戶籍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一學位加1分。

鹽田區

2020年鹽外小學入讀小一生不能再直升鹽田外國語學校

4月7日,鹽田區發佈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相比往年最大的變化是,2020 年起入讀鹽田區外國語小學(含東和分校)一年級的學生,小升初時不再享受直升鹽田區外國語學校的政策,而是實行就近入學。

今年鹽田區積分政策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今年,非深戶購房從C類調整為D類,鹽田戶籍租房從D類為C類;類別分全面下調,從原來的300到550分下調至70到95分;關於計生加分項,僅保留獨生子女加分0.2分;雙居住證加分從2分調整為0.2分;深戶入戶時間加分、非深戶社保加分、住房材料加分,這些按時間長度加分的,加分標準和上限都做了調整。每月加分從0.1分調整到0.01分,加分上限從20分調整為2分。

南山區

弱化計生加分項 由去年20分減至1分

2月10日,南山區發佈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實施方法 ( 第二次徵求意見稿) 。以往南山區共設4個積分項,分別是:戶籍、住房、計生和社保,無基礎分和加分項之分。今年設3個基礎積分項目(戶籍、住房、社保)和3個加分項目(計生、戶籍時長、社保時長)。

今年南山區積分政策最明顯的變化是弱化了計生項,將其摺合成了戶籍時長和社保時長的加分項。計生加分從去年的滿分20分減至成了今年的滿分1分。今年學位申請人戶籍時長加分項滿分為7.5分,學位申請人父母繳納社保情況滿分為10分。

龍崗區

因疫情影響,社保將只驗核養老險累計繳交月數

3月25日,龍崗區教育局發佈關於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的公示。今年,龍崗區根據衛健部門相關政策,將計劃生育加分項目調整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

疫情防控期間為減少人群聚集,2020年學位申請的報名資料實行先網上電子信息比對,後驗核證件的方式。此外,因疫情防控期間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社保斷繳、新舊證件有效期暫時無法接續等情況,待疫情結束後能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不影響今年學位申請資格。今年因疫情影響,社保將只驗核養老險累計繳交月數。

龍華區

新增深戶或非深戶居住證積分加分

3月25日,龍華區教育局將《深圳市龍華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徵求意見稿)》進行公示。今年根據申請學生的學位類型情況,統一設置基礎分為60分,原來的積分方法沒有設置基礎分。政策內或全面二孩不再加分,獨生子女加1分。

此外,新增深圳戶籍或非深戶籍居住證積分加分。深圳戶籍或非深戶籍居住證積分方面,修改前無此積分項目。今年新增相關積分項目:深圳戶籍,申請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 ( 或法定監護人 ) 戶籍遷入深圳時間最長的一方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加0.1分;非深戶籍,申請入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 ( 或法定監護人 ) 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時間最長的一方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加0.1分 ; 如果父母 ( 或法定監護人 ) 有一方是深圳戶籍的,經申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一方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1個月加0.1分。

坪山區

調整非深戶學生社保計算方式

今年,坪山區實行先類型後積分,不同類型之間不比較積分,同一類型積分按從高到低排序。積分計算方式區分深圳戶籍和非深圳戶籍學生,深圳戶籍學生積分項目為“居住時間+計生”,“非深圳戶籍學生”積分項目為“居住+社保+計生+居住證”。

今年,坪山區調整了計生加分,改為獨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況不加分。此外,調整了社保計算方式。在連續繳交養老和醫療保險滿一年的基礎上 (不含補繳) ,將"選取養老和醫療兩個險種在參保證明上顯示繳交時間較長一項作為積分項"調整為"以養老和醫療同時繳納時間計算"。

光明區

學位類別由往年五類增至八類

今年,光明區的積分入學辦法將原來為五種的學位類別增至為八類,並新增了基礎積分。計生加分項,只保留了獨生子女加分,加1分。所有按時間長度加分的項目值都降為原來的十分之一,包括入戶時長、居住時長以及社保時長,都變成了0.1分一個月。

新增了自建房、祖屋、集資房這三種特殊房產的加分項。這三種房產可按時長加分,其他特殊房產不加分。

此外,非深戶社保加分也有調整。非深戶社保加分從原來的按養老、醫療中較長的算分,調整為按養老、醫療同時繳納時間算分。

大鵬新區

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

從大鵬新區公佈的《大鵬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指引(徵求意見稿)》中來看,今年該區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

今年的政策對於基礎分積分方法上有所調整,原積分類型為六類,現按照“戶籍優先,梯度賦權”的原則,現將積分類型調整為七類。具體為:第6類為“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5分”;第7類為“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為60分”。

關於加分部分也進行了調整,主要是將計生情況加分、非深戶社保加分進行了優化調整,同時增設了戶證情況、社保年限較長、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學學籍等情況的加分項。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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