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和高效,讓消費券收到“四兩撥千斤”之效

據中國青年網4月21日報道,根據商務部的數據,自今年3月以來,已有浙江、河北、江西等多個省份組織發放了各種形式的消費券,激發了民眾的消費潛力,在短期內帶動消費回補,民眾反饋良好。消費券的使用正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消費券確實在提振消費、拉動經濟及加快商家數字化轉型等方面顯現了較大功效。目前,各省(市)正著力推動消費券拉動經濟政策,未來消費券發放的規模可能還將更大。

從總體上看,我國消費券無論是發放數額,還是給經濟帶來的提振效應,仍處於剛剛起步階段。加強消費券發放的安全與高效管理,應成為一項重要議題。消費券發放的安全與高效不僅關係到消費券政策能否實施到位及真正發揮作用,也事關能否遏制消費券發放中存在的問題,更關係到消費券能否真正惠及民生。

從前期各地發放消費券情況看,總體安全度不錯,效果令人滿意。據瞭解,目前乘數效應在10倍以上的地區增加至5個以上,各地消費券拉動的消費額已超過百億元。然而我們也要看到,個別地方在消費券發放管理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目前仍然有部分消費券發放是當地政府與某些未完全實名制的商家聯合進行,一些平臺缺乏完善的風控系統,無法識別和控制各環節交易風險,也容易形成利益輸送,讓消費券政策走形變樣,難以激發消費券刺激經濟的潛能。二是個別地方政府對發放消費券安全與高效管理意識不強,在選擇平臺時的安全論證與評估不足。

基於此,在發放消費券管理上,當務之急是督促各地相關部門對選擇發放消費券的平臺制訂出具體的考核標準,至少要求“三大風控標準”:一是消費券發放前標準,即事前防控策略,看平臺能否實名制,能否對賬戶身份的真實性及線下經營商戶的真實性進行校驗;二是消費券發放事中標準,看是否有風控追溯能力,能否在領券環節杜絕黑產和排除風險用戶領券,能否在撤銷環節識別和控制交易風險,能否在快速響應方面做到分鐘級響應和7×24小時響應;三是消費券發放事後標準,看能否對有關違規商戶進行及時處罰以及對負面輿情進行有效監控與反饋。這三大風控標準互為聯動,可共同組成嚴密而有效的消費券發放與使用風控鏈條,牢牢控制各種風險隱患的發生。

很明顯,只有確保平臺“三大風控標準”全面到位,消費券發放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才能得以真正體現。事實上,當前,一些口碑較好的平臺在發放消費券過程中表現優異,就是得益於“三大風控標準”做得比較好,希望未來能有更多地方借鑑,在消費券等涉及公眾福利的事項上,安全和效率都能充分兼顧。

總之,在發放消費券上應從保障安全和高效角度出發,把好事辦好,真正做到“四兩撥千斤”。(莫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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