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凤阳县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备选公告

因房屋征收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工作。为确保备选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二级以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3日至4月30日下午5:30。

三、报名地点: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二楼征收计划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携带公司最新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含分公司)、资质证书(含评估、测绘)、备案证明、具体从事评估工作的注册估价师名单及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提交材料合法真实、符合上述要求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由县房屋征收中心依法向被征收人推荐,参加具体房屋征收项目的房地产评估机构选定工作。

联系人:陈 超 电话:0550-6725209

凤阳县房屋征收中心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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