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一起惡勢力訴訟案件情況

    由白銀市平川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寧、吳正民等六人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和偽造國家相關證件案,經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依法判處王寧有期徒刑十六年,罰金38萬元、吳正民有期徒刑二年、王智泰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32萬元、劉鳳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罰金30萬元、王昱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罰金30萬元、張德鈺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5000元,現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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