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動態】土默特右旗長期信訪人員宋某某 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逮捕

信訪人宋某某,女,戶籍地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鎮,從2013年8月至2019年9月,宋某某因同一信訪事項累計到國家信訪局走訪數十次,寫信或網上投訴十多次,2次被行政處罰,現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逮捕。具體案情如下:

2012年初,宋某某因村小組集體荒地承包轉讓和徵收補償問題開始上訪,美岱召鎮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包頭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複核工作小組先後作出答覆處理意見、複查意見和複核意見。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信訪人對複核意見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但宋某某置國家政策法規於不顧,故意捏造歪曲事實,從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通過寫信或網上投訴的形式,多次向國家和自治區舉報投訴。2014年5月10日宋某某在北京非接待場所持上訪材料活動時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五日。但宋某某不思悔改,後來繼續在京長期滯留並不斷上訪。

2018年12月,宋某某因侵佔他人土地一案敗訴,再次就村小組集體荒地承包轉讓和徵收補償問題上訪。2019年全國“兩會”期間宋某某因越級進京走訪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200元,並告知其要依法維權。但宋某某不遵守告知,繼續捏造歪曲事實進行惡意舉報投訴。特別是2019年7月以來,宋某某再次進京走訪,拒不配合勸返工作,拒不聽從國家信訪局接談人員的勸解。

宋某某的信訪行為,已涉嫌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土默特右旗公安機關於2019年8月28日對宋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立案偵查,同日上網追逃。2019年9月4日,宋某某被我旗公安機關抓獲。2019年9月18日,經土默特右旗人民檢察院批准,土默特右旗公安局依法對宋某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執行逮捕。

〔以案說法〕信訪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但是信訪訴求要正當合理,表達訴求要依法依規,自覺遵守《信訪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通過正當合法的渠道和方式進行,切莫纏訪、鬧訪、越級上訪,否則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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