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动态】土默特右旗长期信访人员宋某某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逮捕

信访人宋某某,女,户籍地土默特右旗美岱召镇,从2013年8月至2019年9月,宋某某因同一信访事项累计到国家信访局走访数十次,写信或网上投诉十多次,2次被行政处罚,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具体案情如下:

2012年初,宋某某因村小组集体荒地承包转让和征收补偿问题开始上访,美岱召镇人民政府、土默特右旗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先后作出答复处理意见、复查意见和复核意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但宋某某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从2013年8月至2014年9月,通过写信或网上投诉的形式,多次向国家和自治区举报投诉。2014年5月10日宋某某在北京非接待场所持上访材料活动时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五日。但宋某某不思悔改,后来继续在京长期滞留并不断上访。

2018年12月,宋某某因侵占他人土地一案败诉,再次就村小组集体荒地承包转让和征收补偿问题上访。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宋某某因越级进京走访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0元,并告知其要依法维权。但宋某某不遵守告知,继续捏造歪曲事实进行恶意举报投诉。特别是2019年7月以来,宋某某再次进京走访,拒不配合劝返工作,拒不听从国家信访局接谈人员的劝解。

宋某某的信访行为,已涉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土默特右旗公安机关于2019年8月28日对宋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同日上网追逃。2019年9月4日,宋某某被我旗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9月18日,经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土默特右旗公安局依法对宋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执行逮捕。

〔以案说法〕信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但是信访诉求要正当合理,表达诉求要依法依规,自觉遵守《信访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切莫缠访、闹访、越级上访,否则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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