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依法打擊企圖矇混出口防疫物資

上海海關嚴把醫療物資出口質量關,依法持續加大對貨運渠道偽瞞報、夾藏夾帶、少報多出等出口防疫物資違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對出口防疫物資的風險分析和精準布控。

自《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號)和海關總署公告53號施行以來,上海海關已連續查獲多起違法出口口罩、防護服、檢測試劑盒、護目鏡等防疫物資情事,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分別予以立案調查。

案例一:重慶某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出口貨物夾帶醫療物資口罩未申報案。

2020年4月6日,該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一批貨物。海關布控查驗發現,實際出口中夾帶醫療物資在內的貨物70種以上,其中口罩共計92530只,包括一次性醫用口罩1350只,KN95過濾式防護口罩41180只,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50000只,涉嫌未向海關如實申報,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9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二:福建某股份有限公司出口醫用口罩申報為非醫用口罩案。

2020年4月6日,該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上海某國際貨運有限公司向海關申報出口非醫用防護口罩50萬個。經布控查驗,實際貨物為醫用防護口罩,該批貨物系出口防疫物資。當事人採取紙條粘貼遮蓋產品外包裝上的“醫用”字樣方式,涉嫌偽報品名,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17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

案例三:上海某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偽報品名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檢測試劑盒案。

2020年4月3日,該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快件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用於大便隱血診斷試紙32千克。經布控查驗發現,該批貨物實為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lgM/lgG抗體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2000個。當事人未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獲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影響海關監管秩序。上海海關緝私部門已於4月17日立案調查,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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