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记者近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4月1日起,我市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将其作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今年元旦起,我市在全区率先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在市政府采购网专门增加“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并将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产业园区管委会等5个市直预算单位列入首批采购意向公开的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用户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

  市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采购意向公开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将质疑前置。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在项目开展前提出异议,采购单位对不合理的条件进行修改,但不能改变实质性内容,进而避免采购实施过程中的质疑投诉,提高采购效率。

  我市在相关工作通知里明确,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前至少30日,并规定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足30日、且采购项目急需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采购活动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财政部门审核。“提前30日但不局限于30日,既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有利于供应商深度参与项目,进一步提高供需对接效率。”市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了解到,市公安局率先于今年1月7日成功发布我市第一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其余试点单位也陆续发布相关信息,稳步推进采购意向公开各项工作。近期以来,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采购对社会消费和生产的引导作用,逐步将采购意向公开范围扩展到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截至4月13日,市政府采购信息网“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已公开71条采购意向信息,点击浏览次数2939次。在市本级引领下,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正在向各县(市、区)辐射。

  自治区财政厅对我市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将选择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贵港市等自治区本级部分预算单位和地市级部分预算单位纳入自治区级2020年采购意向公开试点范围,我市是全区唯一入选试点的地级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