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交事件肇事者的後人要不要承擔賠償?

首先說交通事故多數都是突發性,沒有預兆或者來不及思考發生的,即使重慶公交互毆導致公交車墜江,只能確定為雙方未能考慮完全,在互相沖動時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但並非故意、或者蓄意,那麼同樣屬於正常的交通事故。

重慶公交事件肇事者的後人要不要承擔賠償?

資料圖片

如果不是故意或者蓄意的情況下,整車在交通事故中死亡,雖然是讓人痛心的事,但情是情、理是理一定要分清楚,不能把情混在理之中,這樣會導致理性失去平衡,在這件事持續發效,有些文章律師表示,雙方肇事者的繼承人需要賠償相關責任。

重慶公交事件肇事者的後人要不要承擔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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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人肇事株連後代,這並非是法,而是情,法只能制裁當事人,既然當事人也在此事故中死亡,按理說此事在調查不是故意或者蓄意的情況下,此事只能就此作罷,退一萬步來說,也只能把肇事者的個人的財產作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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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與後代或者繼承人的個人財產無關,情與理要分清楚,情我們同情所有的遇難者,理要以當事人自己承擔,無承擔能力也只能事已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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