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誼嘉信股票索賠案庭審結果樂觀 投資者維權案件律師持續徵集中

2020年11月11日,浙江方廣律師事務所孔聰律師團隊代理21名委託人至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投資者訴北京華誼嘉信整合營銷顧問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誼嘉信”,股票代碼:300071)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進行開庭,此次共有100多個案件一同開庭審理,根據庭審情況,案件較為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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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9年3月4日,華誼嘉信因披露的上市公告書存在虛假記載以及《2013年年度報告》、《2014年年度報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東劉偉持股數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虛假記載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019年6月20日,孔聰律師團隊代理23名原告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向華誼嘉信提起訴訟索賠,其中1名原告因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訴訟費法院按撤訴處理,1名原告因立案前去世材料只能退回。

起訴後因管轄異議,案件過程曲折複雜,最終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審理此案件,至2020年1月中旬我們代理的這批案件才正式立案。

由於疫情,北京三中院於2020年4月份組織了一次線上開庭,主要內容是證據交換。11月11日上午,北京三中院線下再次進行開庭審理,根據此次庭審情況,我們對這個案件的結果還是比較樂觀的。案件若有進一步實質性進展,我們會及時通知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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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索賠持續徵集中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浙江方廣律師事務所孔聰律師確定可索賠條件: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5月16日期間有買入華誼嘉信(300071)股票,並且在2018年5月16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進行索賠報名。

決定維權的投資者在打印對賬單時不要只打印上述可索賠條件中的時間段,建議按照我們通知的準備,否則後續法院/對方在審查材料時會要求重新補充。

尚未報名的投資人,如果符合前期索賠條件,建議儘快在同花順維權平臺報名。已報名並完成委託手續的,我們將代理委託人到法院立案,進行索賠。

維權小貼士:可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風險代理,投資者獲賠前律師不收取股民任何費用。點擊關注“孔聰律師”,知曉最新維權動態。

維權索賠報名入口:

投資者可在新版同花順APP首頁更多特色服務裡面找到同花順維權平臺入口,或關注微信小程序“同花順法律援助平臺”進行報名索賠以及查詢最新維權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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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相關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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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036491662同花順小維

客服電話:952555(聽語音提示先按“1”進入股票個人業務再按“2”選擇股票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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