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洪法院就“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暨“雙激勵”活動進行部署

4月21日下午,瀋陽市于洪區法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對學習貫徹省、市法院下發的《“關於開展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及“遼寧法院、法官(幹警)‘雙激勵’通報辦法”的實施細則》等工作進行詳細部署。


於洪法院就“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暨“雙激勵”活動進行部署

會上,專職委員宋穎將制定的《於洪法院落實“審判質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提升年”活動方案任務分解表》、《於洪法院規範庭審直播工作規定》等系列文件進行了詳細的解讀,經班子成員討論後通過。同時通報了2020年1-3月審判運行態勢和司法公開情況,院黨組就於洪法院審判質效、司法公開和“雙激勵”活動任務分解情況部署了相關工作。

會上,院長李陽強調了三點意見。一要樹立目標意識,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對照目標抓改進,補短板,著力在提升審判質效上做實事、求實效。二要細化責任落實,分解辦案任務,對審判、執行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動態監管、量化考核,加強考核指標通報,克服疫情影響,及時調整工作節奏,確保完成各項審判任務。三要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將辦案質效作為部門、個人年終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結果引導作用,激勵志氣、鼓舞幹勁,推動法院工作開拓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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