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法院調判結合化解矛盾效果好

調撤率是反映當事人和解的主要審判指標,去年以來,黔南法院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審判原則,推動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積極化解民商事矛盾糾紛取得良好效果。

在州委堅強領導、州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和省法院悉心指導下,在州政府、州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下,過去一年黔南全州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牢牢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認真履行民商事審判職能,為黔南州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全面、有效的司法服務和司法保障。

從一審審理情況來看,過去一年全州法院促成當事人和解仍是主流。2019年受理一審民商事案件34 923件,其中判決14 389件,判決率為42.56%,調撤18 427件,調撤率為54.51%,佔比過半,案件調撤已成為解決糾紛的主要方式。州法院受理二審民商事糾紛案件共3436件(含舊存14件),審結3425件,其中調撤351件,調撤率為10.25%。(宋邦永 劉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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