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出”身份证后,名下突然多了一起车祸,他应该承担责任吗?

男子名下突然多了一辆大货车,还把人撞了。原来是朋友盗用他的身份证买了车,现在出车祸人跑了。身份证被偷如今还成了被告,面临赔偿。这个责任他应该承担吗?

男子“借出”身份证后,名下突然多了一起车祸,他应该承担责任吗?

案情简介

这天陈友良正在家里吃饭,突然接到法院的电话,说他的货车撞人了,现在正在被人起诉要求赔偿。陈友良莫明其妙,自己从来没买过什么货车,并且连驾照都没在,什么时候开车撞人了?肯定是法院搞错了。于是他放下碗筷赶紧赶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想把误会搞清楚。

吴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当事人,知道陈友良的疑惑后,吴法官把交通部门提供的贷车的相关资料出示给陈友良。陈友良接过法官递给他的车辆信息材料仔细端详:这辆大货车的车辆登记信息上的确清清楚楚地显示,登记所有人正是陈友良。

男子“借出”身份证后,名下突然多了一起车祸,他应该承担责任吗?

陈友良边翻阅边摇着头说:不可能啊法官,我从来没买过什么货车啊,这车怎么就莫名其妙的在我名下了呢?这事你们可得查清楚了。陈友良急得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吴法官一看陈友良这个样子,便跟他说明了详细经过:


案情经过

一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在国道上有一辆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踫撞,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逃跑了,是经过的路人拨打了120和110救了受伤的摩托车司机。经过交警部门的认定,货车司机对事故负全责。现在货车已经被交通部门扣押了。吴法官看陈友良还是一脸困惑又进一步解释:可能你真不会开车,但也许有别人开了你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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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住院期间光医疗费就花了好几万,现在已经没有钱负担医疗费了,又一直找不到驾驶货车的司机。货车的保险也早就已经到期了,所以才起诉了你这个车主。但陈友良始终想不明白,也难以接受,是谁把自己坑了呢?见此情况,吴法官建议先到交警部门调取当天的监控,也许能发现什么线索。


案情后续

吴法官陪同陈友良来到了交警部门,看到了监控视频,陈友良整个人都傻了。原来这个肇事逃逸的司机他还真认识,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好朋友刘清河。但令陈友良不解的是,刘清河什么时候用自己的身份证买的货车?为什么自己对这事毫不知情呢?

吴法官让陈友良好好回忆,看看是不是什么时候把身份证借给过刘清河。听到法官这么说,陈友良隐约回忆起三年前刘清河曾经确实问自己借过身份证。当时刘清河说他参加一个商场的活动要拿身份证才能领奖品,可他自己的身份证没带,所以就向陈友良借身份证用。大家都是好朋友,再说借身份证领个奖品也不是什么大事,所以陈友良就答应了。

男子“借出”身份证后,名下突然多了一起车祸,他应该承担责任吗?

第二天刘清河就把身份证还给了他。现在回想起来陈友良觉得肯定就是那次刘清河拿了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买了货车。陈友良越想越气,没想到自己竟然被身边的朋友给坑了。但陈友良仍然不理解,既然开车的不是他,他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盗用了身份证,那还用承担责任吗?

刘清河是买货车、开货车的人,陈友良仅仅是货车行驶证上的所有人。在刘清河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陈友良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只能认定陈友良为车主,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给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4232元。

拿到判决书的陈友良懊恼不已,他恨自己当时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把身份证借给了刘清河。但是一切后悔都已经来不及了。就这样一次糊里糊涂的身份证出借,让陈友良白白赔上了6万多元。

因为车辆的实际所有人是刘清河,肇事的也是刘清河,陈友良后来依法行使了对刘清河追偿的权利并要回了本不应该由他承担责任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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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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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本案中货车的保险已经到期,只能由货车的所有人或者是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通俗地说,承担责任的情形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 如果开车的人承认车子是他的,登记的人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 如果开车的人跑了,车主是谁查不清了,那么登记的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很显然,陈友良的情况是属于第二种情形,在这种情况下,最关键的就是陈友良必须要证明当初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刘清河骗去了身份证,自己并不是车主。吴法官让陈友良回忆当初有没有留下证据,比如说当时有没有其他朋友在旁边等。陈友良想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可靠的证据,所以只能由他承担责任。

身份证的所有人在没有意识到或者觉得不会有问题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自以为信得过的好朋友。他们本来以为只是帮朋友一个小忙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麻烦,可结果为此承担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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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

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合法身份证明,一张小小的身份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承担着无比重要的作用,没有了它可以说是寸步难行,以至于很多别有用心的人也打起了它的主意。所以不论在什么情况下,直接借出自己的身份证都是不妥的。

一旦被人利用产生纠纷后果可想而知。再次提醒大家即便在必须使用身份证的情况下也尽量将复印件交给他人并注明用途。多一份留心,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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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

小小身份证,处处起作用;

千万别乱借,麻烦真要命。


编辑 | 山雨

图 |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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