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口罩质量不合格、哄抬价格占昆明一季度市场投诉1

掌上春城讯 4月23日,掌上春城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20年一季度全市12315系统共受理诉求43858件,其中投诉类8831件、举报类5090件、咨询类29937件。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投诉举报中关于口罩等消毒防护用品的较多。在举报涉及的1059个主体中,涉及口罩价格问题的达1993件,占所有举报量的39.16%。而投诉涉及的4000多个主体中,四分之一的主体为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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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日用品投诉量占比近五成

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商品类投诉中食品类(1021件)与日用商品类(946件)投诉量明显上升,共占商品类投诉的49.45%,诉求多为合同履行或退订纠纷以及食品安全纠纷;服务类投诉多集中在租赁中介服务、美容美发与航空客运服务,以上类别投诉共占服务类投诉的42.64%,诉求多表现为航空客运方面的合同纠纷以及预付卡纠纷。

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前三位为:合同问题3728件,占比43.21%;售后服务问题839件,占比9.50%;预付费(卡)问题708件,占比8.02%。其中,合同问题排在前五位的客体是航空客运类、通信服务、租赁中介服务、日用商品类和交通工具类,共占比57.43%; 售后服务问题排在前五位的客体是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和保养维护服务,共占比82.72%。预付费(卡)问题排在前五位的客体是美容美发服务、文娱体育服务、房屋商铺、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共占比67.37%。

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前三位为:价格违法2689件、虚假宣传837件、食品安全556件,占比分别为52.83%、16.44%、10.92%。受疫情影响,一季度投诉举报中关于口罩等消毒防护用品的较多,主要问题是口罩质量不合格、商家哄抬相关用品价格的问题。同时,受疫情影响,旅游、航空客运类退款纠纷较多。

交通工具类投诉中汽车投诉最多

本季度投诉热点中,交通工具类投诉仍是一大重点,其中关于汽车的投诉最多。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汽车消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意签订购车合同。消费者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应将具体条款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并在合同中明确购车金额、车型及配置、车身颜色、提车时间、随车赠品、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是选好经销商。购车应选择信誉好、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规模大的销售企业,尽量以4S店为先,因为售后保养服务一般都在4S店,而一些代购式的车店并无维修保养资质。

三是提车时仔细检查。不但要仔细查看商家提交的车辆车况、重要部件性能、各种配置等是否存在问题,还要认真检验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发票,核对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车辆合格证上是否一致。

四是维修时多留心。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时,依据汽车“三包”规定确定维护保养责任。在需要更换汽车配件时,要注意查看所更换配件的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外包装是否完整。维修完毕后向4S店索要发票和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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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网络购物投诉2286件

一季度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286件,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质量问题等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注意网站资质。应尽量选择口碑好、有经营资质、专业性强、规模较大、有退货保障的网站。

二是多了解信息。在交易之前要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和商品说明,注意查看相关评价,并向卖家了解清楚商品的售后服务制度。

三是理性购物。不轻信微信朋友圈的推荐、不轻信商品或服务打折、不轻信网站的宣传、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等。

四是保存好各类交易凭证。应保留好商品交易编号、交易时间、商品图片、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以备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是保护好个人信息。

在网购时不要泄露个人详细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账号和密码、验证码等私密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①网购防病毒口罩后怀疑质量不达标

赵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口罩,当时客服明确告知该口罩可防病毒,但赵先生收到货后,怀疑质量不达标,要求退货,并认为该网购平台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帮助消费者成功退货,收到退款后赵先生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口罩等消毒防护用品时,应选择资质齐全、进货渠道规范的商家,选购商品时仔细查看商品合格证、生产日期等,对产品的优劣进行基本判断。面对疫情期间的正常商品价格波动要冷静、理性,对于部分经营者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②因疫情取消机票预订被航空公司扣费

吴先生于2020年2月1日晚8点42分在海云端管家平台预订了祥鹏航空沈阳至郑州8L9538次航班的机票,原定航班时间为2月8日10:30—13:00。后因疫情,吴先生取消此机票预订,但航空公司扣除了229元,只退还吴先生99元。经调解,商家已向消费者解释清楚不符合退票规定,达成调解协议。

2019年12月17日,金女士购买了22张2020年2月29日—3月5日春秋航空公司成都往返普吉岛的机票。由于疫情严重,为防止疫情传播,并考虑到人身安全,金女士与经手的旅行社联系退票。该旅行社此前称,若航空公司免费退票,他们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但后来又称,因为他们是包机,票务要赚钱,不可能免费出票,要求收取费用。金女士投诉后得知,因疫情特殊时期,旅行社无法复工,导致处理困难。工作人员及时电话告知消费者,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处理。消费者表示认可。

消费提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疫情期间,经营者处理退订工单信息较慢,退款问题难以快速解决,消费者应本着“互相理解、换位思考”的理念予以理解,而经营者也应依法规范经营,及时回应消费者,树立正面良好的企业形象。

掌上春城记者:张迪

责编:杨蓉

编审:周晓雪

终审: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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