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基本情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格投资”)于2019年10月31日非公开发行4.06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宏发股份A股股票。

根据有关规定和《有格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换债将于2020年4月30日进入换股期,换期限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有格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4月20日,有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51,465,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6%。根据可交换债目前的换股价格,经测算,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有格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并不影响有格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格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4月23日

本文源自中国证券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