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隨不好惹,當官的離不開,又害怕他們,一個冊子竟記十七官黑賬


長隨不好惹,當官的離不開,又害怕他們,一個冊子竟記十七官黑賬

在清朝的時候,有一個“職業群體”,不列入正式編制,沒有正式的稱呼,不被正史記載,這些人中有的甚至目不識丁,卻是官僚體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影響著整個統治體系運行的效率,他們就是“長隨”。

“長隨”,猛一聽,像是傭人、長工之類的役使奴僕,其實不然,他們是各級官員自行聘用的管理施政“職業班底”,是合同制的“高級白領”。 考中進士的舉人一旦得到了實缺,至某州某縣上任,就要聘用一班人,跟自己一起來管理這個州縣。官員離了這些人,當不好官,辦不好事。

我們聽傳統相聲,有《戲迷當官》這一個段子:有個戲迷捐了個官得了實缺去上任,需要湊一個班子,得有師爺,有辦差的,有喊堂的,還得有個夫人,於是他就找了唱老生的,唱花旦的,唱花臉的,一班子名角跟著他上任去了。沒有不開張的油鹽鋪,上任就有人擊鼓喊冤,一升堂,幾大名角把這案子唱得稀里嘩啦的,笑得人肚子疼。這段相聲也從側面反映了這種長隨機制。

“長隨”分為門上、簽押、管事、辦差、跟班五大類。這些人都幹什麼事呢?管理州縣涉及到的行政、司法、監察、民政等等,都要參於。上傳公文、下達指令、撰寫文書、記錄傳喚、納糧徵稅、查案辦案,甚至與當地士紳大族往來,官場上週全那些規矩禮節等等,衙門涉及到的公事,官員的私事,大都由長隨來辦。長隨的規模很大,一個州縣,多達幾十人,甚至上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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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隨不在編制,所以工資不是國家發的,是官員自掏腰包來發的。這也是很大一筆開支,這筆錢怎麼來的呢?反正很複雜,在這裡不再細說了。

為什麼會有長隨這個群體產生?是有其深層原因的。讀書的學子十年、數十年兩耳不聞窗外事地閉門苦讀,主要是學文,做“八股”,所謂“書生”是也。一朝金榜題名,有了功名,再得了實缺,去做一方的父母官,大部分是沒有執政能力的。就像現在一個學中文的大學生,一畢業,馬上去當縣委書記、市委書記,肯定一上任就蒙圈了。

管理施政,是有很多具體工作要落實的。稅怎麼徵?糧怎麼收?人口怎麼統計?軍政怎麼協調?各類公務的流程是什麼?月度季度年度工作報告怎麼寫?怎麼提報?怎麼報銷?怎麼走賬?有人喊堂申冤,怎麼審?怎麼傳喚?《大清律》怎麼定的?該打不該打?打多少?怎麼判?怎麼關押……要全學通,又需要一個十年苦讀,朝廷等不了,學子也沒有這麼多時間,於是就只有請一個班底來,一起幹。有懂行政的,有法律的,有懂稅務的,有懂民情的,有懂訴訟的,有懂刑偵的,攢在一起,就全乎了,行政管理就流通暢了,不會亂套了。

更深一層,官場上、名流間交往,有什麼規矩禮數,當地是什麼民俗,有什麼忌諱,民風如何,有什麼豪門大戶退休朝官,有什麼關係網,這就更需要由這些“懂行”的長隨來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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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順治時期頒佈了一個“官員迴避制度”:官員不能在自己本縣、本府任職,大概是怕在原籍盤踞日長,容易生出亂子。到康熙時期有了更細的規定,官員必須在原籍500裡外任職,近了也不行。迴避制度一直沿用到現在。這些當官的到了人生地疏的州縣,孤身一人肯定搞不定,需要更多清楚當地情況的人襄助。因此,長隨就有了很多用武之地。

長隨通常都是官員所倚重的親信,老百姓們稱官員為“老爺”,稱長隨為“二爺”,可見他們地位非同一般。

清代錢泳《履園叢話》中說:“長隨之多,莫甚於乾嘉兩朝;長隨之橫,亦莫甚於乾嘉兩朝。捐官出仕者,有之;窮奢極欲者,有之;傲慢敗事者,有之;嫖賭殆盡者,有之;一朝落魄至於凍餓以死者,有之;或人亡家破男盜女娼者,有之。”像任何一個體制之外群體一樣,無法可依,無制可循,僅靠當官的自己駕馭管控,就必然會生出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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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記載有關於長隨的事。他說:“州縣官長隨,姓名籍貫皆無一定,蓋預防奸髒敗露,使無蹤跡追捕也。”

紀曉嵐的父親紀容舒,曾在陳石窗家裡見到一位長隨,很乾練,與之閒談,問到姓氏籍貫,他說:“我是山東人,名叫朱文。”

幾年後,紀容舒又在高淳縣令梁潤堂家見到此人,與之交談,他說:“我是河南人,名叫李定。”改了籍貫,換了姓名。

“李定”做長隨頗有經驗,梁潤堂很倚重他,很多事都交給他辦。梁公去別的地方上任,臨啟程前,“李定”忽然生了怪病,下不了床,走不了路,梁公只好把他託付給紀容舒,讓住在紀容舒家裡,約定等病好了,再啟程去梁公上任的地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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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這個病有些奇怪,開始時只是兩隻腳的腳趾有些潰爛,並不是什麼大病,誰知道多方醫治不起效,反而越來越重,寸寸潰爛,逐漸向上擴散,從腳至小腿,從小腿至大腿,從大腿至上身,每天疼痛難忍,嗷嗷直叫,後來竟然胸膈穿漏而死,死得很慘!

“李定”死後,紀容舒命人打開他攜帶的行李布袋和小箱子,裡面除了衣物之外,還有幾本小冊子。翻開一看,蠅頭小字密密麻麻記了很多“黑賬”。他跟隨的有十七任州縣官,每一位官員所做的見不得人的事都記在這“黑賬”上。什麼事,何時何地,誰人在場,誰說給他聽的,以及往來的書札、斷案的公文,都記得詳盡細緻、清清楚楚。

與“李定”同做長隨的同行中,有了解他的,對紀容舒說:“這位老兄用這種記黑賬的辦法,已經要挾好幾位當官的了。他的妻子曾是某位官員的婢女,他勾引到手後,帶著私奔逃走了。臨走前在某官的書桌上留下一封書信,某官看後,竟不敢再派人追他,不了了之了。如今得了這種惡疾,難不成是老天在懲罰他?!”

東光的霍易書說:“這類人投身作官人的門戶,就是為了營私舞弊來的。就像是有人養了鷹,那就不能怪鷹偷吃了你家的糧食,在於主人嚴加管制、善於駕馭啊!如果當官的為了自己方便,把他當成耳目心腹,去辦那些見不得人的事,結果就沒有不倒持干戈,授人以柄的。這個人沒有什麼可責備的,我覺得錯在這十七位當官的。”

紀容舒說:“這話還是沒有說到本質上,如果這十七官沒有見不得人的事可寫,這類長隨就是天天拿著筆等著記,又能記到什麼呢?又有什麼可挾制這些當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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