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全面優化我國民航機場建設規劃已提上日程

在4月22日舉行的民航局新聞發佈會上,民航局機場司副司長張銳介紹了民航局發佈的《民航局關於加強民用運輸機場總體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當前,全面優化我國民航機場建設規劃已提上日程。

近年來,我國民航運輸持續高速、向好發展。2019年,全國238個機場的總客運吞吐量達到13.5億人次,穩居世界第二位。當前,全國範圍主要機場正緊鑼密鼓開展新一輪改擴建工程,但均面臨不同程度的瓶頸約束:基礎設施建成不久即飽和,甚至建成即飽和的情況多有發生,機場規劃建設與民航發展需要之間的協調性不足,機場總體規劃缺乏有效管理、對規劃實施跟蹤監督不到位、審批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日益凸顯。《意見》就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機場總體規劃方面的相關工作,充分發揮機場總體規劃指導機場建設發展的引領作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設“平安、智慧、綠色、人文”機場以及規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進民用運輸機場的高質量發展。

根據《意見》,將從四個方面全面優化我國民航機場建設規劃。

統一規劃目標。機場規劃目標年原則上按照近期15年,遠期30年確定。《意見》提出將機場規劃近期目標年由10年調整為15年。機場建設從前期工作到竣工投產往往需要5至6年甚至更長時間,導致部分機場建成不久即達到設計容量。近期規劃目標年的調整,將改變目前規劃與建設項目直接掛鉤的情況,解決規劃與建設之間協調性不足的問題,實現“規劃引領建設”;同時與國土空間規劃實現有效銜接,實現“多規合一”。

量化評審指標。《意見》引入“量化總規”理念,首次提出機場總體規劃技術指標體系。該指標體系是在總結現有30個主要機場規劃、建設和運行的情況,借鑑城市總體規劃指標的實踐經驗,經過多輪次的梳理和討論,從資源配置、運行效率以及服務水平等幾個維度,形成了4大類共計16個指標,作為機場總體規劃目標要求,初步構建了機場總體規劃效能評價的量化指標體系。

強調管理理念。為強化機場總體規劃的管理工作,《意見》從加強規劃編制、優化政府服務、嚴格規劃實施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以提升機場運行和服務效率為導向,促進機場規模、結構與功能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法規標準,及時修訂、建立機場總體規劃規章標準體系;持續提升評審工作質量和效率,優化流程、壓縮時間,加快總體規劃審批;深化政務服務、加強信息公開,建立機場總體規劃管理信息平臺;強化對機場總體規劃法定地位的認識,落實主體責任、重視規劃評估和修編工作。

提升綜合交通地位。要加強機場總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有效銜接,促進機場與其他運輸方式的協同融合,構建機場總體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綜合交通規劃、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格局。在配套的機場總體規劃技術指標中明確,樞紐機場軌道交通客流分擔率要在30%以上。

張銳表示,為了實現優化我國民航機場建設規劃的目標,將從三個方面提供相應的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機場管理機構要切實轉變“重建設輕規劃”的思想,設立專職機構,加大資源投入,形成規劃管理長效機制。

--重視人才培養。機場管理機構要改進人才引進和培養管理水平;設計諮詢單位要打造國際化、複合型人才隊伍,提升專家智庫能力水平;行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培訓交流機制。

--強化監督檢查。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機場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監督工作,及時發現、制止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將監管事項全部納入監管系統,逐步建立機場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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