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檢察院多措並舉 穩步提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

今年以來,敦化市檢察院認真貫徹上級院的統籌部署,在補短板、強弱項上持續用力,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提出新要求,採取新舉措,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穩步提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帶動整體工作不斷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在司法領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更深遠的意義在於促進公正高效司法,在於促進社會和諧,在於推動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我國處於深刻變革的歷史時期,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許多矛盾以違法犯罪的形式進入司法領域,對司法機關通過辦理刑事案件,發揮刑事司法懲戒警示和教育矯治功能,充分保障人權提出了更高要求。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恰好為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有力契機和可行路徑,必須狠抓落實。

二、落實主導責任。把法律規定的檢察官的主導責任落實在辦案的各個環節。一要主動開展認罪認罰教育轉化工作,通過深入細緻耐心的教育工作,促使一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確鑿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自願認罪認罰。二要適時提出開展認罪認罰教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於處在偵查階段的案件,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向偵查機關提出開展認罪認罰的意見和建議,促使犯罪嫌疑人儘早認罪認罰。三要積極開展平等溝通和協商,落實權利告知義務,充分聽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或者值班律師的意見,主動與辯護律師、值班律師進行溝通協商,維護好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其認罪認罰的自願性。四要切實提高量刑建議質量,確保提出更加精準,更加符合案件實際和法律規定的量刑建議。五要積極做好被害人的工作,充分保障被害方的合法權益,將和解調解、賠償情況作為從寬處罰的重要考慮因素。六要視情形對案件程序進行分流把關。通過行使起訴裁量權,對符合條件的認罪認罰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同時,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選擇權,就適用速裁、簡易、普通程序與犯罪嫌疑人達成一致,由其在具結書中確認,從而實現審判程序的繁簡分流。

三、強化監督制約。在當前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背景下,司法責任制的“放權”,捕訴一體化的“集權”,認罪認罰的“協商”,將導致檢察官權利增大。一要審慎放權,嚴明責任,審慎把握不批捕、不起訴權力,探索工作機制,制定類案不逮捕、不起訴標準,為檢察裁量權的行使提供相對明晰的量化標準和規範指引。二要內部監督到位,做到“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健全分管檢察長、部門負責人對檢察官辦理案件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機制;注重發揮檢察官聯席會議在案件討論和業務指導上的作用,對疑難複雜案件的捕與不捕、訴於不訴、量刑建議把好關口;建立案件質量評查、複查機制,主動接受檢務督查、案件質量評查等。三要引入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正確看待並積極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對認罪認罰案件,特別是不捕不訴案件的重點關注,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特別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監督員的監督,繼續深化不逮捕、不起訴的公開審查機制,邀請特約監督員參與公開審查,讓檢察裁量權在在陽光下行使,通過釋法說理,提升當事人和人民群眾對司法決定的接受度和認可度。

四、嚴格業績考評。結合當前檢察官業績考評試點工作部署和任務要求,一要全力構建以質效為核心的考評體系,著力解決個別員額檢察官存在的責任心不強、能力恐慌問題,扭轉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現狀,構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選人用人導向。二要立足刑事檢察部門實際去研究思考問題,把落實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作為今後一個時期的重點工作。三要準確把握崗位目標責任清單與檢察官業績考評的關係。制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崗位目標責任清單,明確工作職責及目標,將檢察官業績考評體制定得更精細、更客觀、更準確,激發檢察官幹事創業熱情,進一步提升辦案質量、效率、效果,為新時代檢察工作的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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