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村委會將全面取消?只是大洗牌,4類人將被“清理”出隊

近年來,為規範農村“兩委”工作,我國在不少地區開始了不同形式的積極探索。那這是不是意味著國家要全面取消村“兩委”了呢?其實,這種說法並不準確。

現在只是針對村委會存在的重點問題,進行全面的清查、摸底,同時將對村幹部隊伍進行大“換牌”,將以下幾類村幹部“清理”出隊伍,讓基層幹部隊伍素質更高、更純粹。


本月起,村委會將全面取消?只是大洗牌,4類人將被“清理”出隊


第一類:村霸

自去年開始,掃黑除惡工作在全國各地迅速開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了更徹底地拔除“村霸”這顆毒瘤,相關部門前不久在發佈的《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

在這份“意見”中,再次點名了“村霸”,要求各地嚴厲打擊干擾、破壞村兩委選舉的宗族黑惡勢力,還要求把受過刑罰以及存在“村霸”問題的人清理出村幹部隊伍。

第二類:剋扣、挪用補貼款

近年來,我國針對農業發展這一塊的補貼力度在不斷在加大,並且也由之前的普惠制轉為向種糧大戶、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目的就是為了幫助引導農民朋友大力發展現代農業。

補貼的力度大了、補貼種類多了,難免讓一些村幹部動起了“歪腦筋”。雖說貪汙的只是一些補貼款,但這本是農民應得的福利,不容任何人損害,這樣的人自然會受到重點處罰。

第三類:以“權”謀私

村幹部既不是在編幹部也不是公務員,但手中卻也有不小的“權力”。這些年,國家對農村發展越來越重視,為保障農民基本生活也出臺了不少福利政策。

這些本是為了加快推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兜底部分貧困戶、困難戶的基本生活。但不少村幹部利用手中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絲毫不考慮村民們的利益。

第四類:沒能力、不作為

隨著國家對農村建設的不斷重視,相應地也就對村幹部有了更高的要求。這不,今年以來,國家對村幹部提出了不少新的規定,其中這四項已經在全國各地開始施行:

參加資格考試、設立村務監督委員會組織、集體資產透明化、惠民政策的及時公示和準確傳達。

這些“新規”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要切實提高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將那些不作為、能力不足的村幹部清理出隊伍,而那些真正為民辦實事、且有能力的村幹部,將得到更多的機會和更好的待遇。

從年初的“一號文件”中提到的“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再到前不久提出的“全面落實村兩委換屆候選人縣級聯審機制”,都說明了國家對基層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視。

換句話說,以後想擔任村幹部不再容易了,而當上了村幹部後也不會那麼好“過”了。除“村霸”外,那些能力欠缺,不能帶領村民脫貧致富,又或者不能奉公守紀、徇私貪汙的村幹部,都將會被“清理”出隊伍。

同時,廣大村民在發現村幹部有“不法”行為時,也可以直接向掃黑辦舉報(若是不放心,還可以再向當地紀檢委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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