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因書店與一男子對視10秒,男子苦等50天后,遂將其起訴到法院

近日,一名25歲的男子在書店裡看書。偶然看到旁邊的一個女生,對視了大概有十幾秒之後,表示那個畫面很讓他心動,便對對方一見鍾情了

女生因書店與一男子對視10秒,男子苦等50天后,遂將其起訴到法院

於是乎,該男子竟回工作地辭去了現有的工作,每天去書店苦等那個女生,這一等就是50多天,但依舊沒有等到當天那個讓他牽腸掛肚的女生。

期間也和書店看書的其他女孩交往了一下,覺得並不合適,便更加肯定,那天對視的女生就是他這輩子要找的人,於是就印了很多尋人啟事,期盼能找到當天那個看書的女生,能跟對方解釋為為何沒有主動表達自己的愛意,就算對方不接受也沒關係,起碼自己努力過,也能解開自己內心的一個心結,不會有遺憾,為此,該男子堅持不懈幾個月,靠借錢生活維持著。。。。

女生因書店與一男子對視10秒,男子苦等50天后,遂將其起訴到法院

在周圍人看來,或許時間長了,此事便會不了了之,回到正常的生活中

女生因書店與一男子對視10秒,男子苦等50天后,遂將其起訴到法院

誰想奇葩的一幕發生了,該男子竟去人民法院起訴該女生,其訴訟請求如下:

1.請你院依法向被告發出公告,讓其出庭與原告當庭對峙。

2.請你院依法判決被告給原告精神補償,也就是一個答案,說法,答案與否,都將能使原告從巨大的精神痛苦中解放出來,並使原告主體的人生髮展方向修正到正軌。

對於這種無厘頭的訴訟,法院建議該男子不要起訴,就算把起訴狀交上去是不予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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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勸這名男子,應該先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再慢慢找,畢竟還是要生活的,不能完全依靠借錢過日子,但是該男子認為,掙錢也是為了養家,而現如今連家都沒有,還掙錢幹什麼呢?又掙錢養誰去呢?

而該男子似乎並沒有放棄的念頭。他表示只要堅持就一定會找到她。

對於孫先生的做法,網友議論紛紛,有支持的,有支招的,但更多的是質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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