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半小时审结5起“醉驾”刑事案

4月22日上午,潘集法院根据安徽省高院制定的《关于审理“醉驾”刑事案件量刑工作指引》,首次适用速裁程序,从审理到宣判仅用半小时就审结了5起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缓刑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免予刑事处罚不等的刑罚。


潘集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 半小时审结5起“醉驾”刑事案

由于这五起案件案情简单明了、犯罪事实清楚,主办法官在征得各被告人同意后,决定适用速裁程序,省去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进行快速审理。

审理时,法院充分考虑了各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有无驾驶资格及认罪悔罪表现等事实情节,作为量刑参考,5名被告人被查处时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7mg/100ml至155mg/100ml不等,且无从重情节。综合上述情况,当庭进行了宣判。其中有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并适用缓刑,两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这五起刑事速裁案件,从立案到判决,之用了5天时间,庭审共用时半个小时,并制作简单清晰的表格式判决书,提高了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缓解办案压力。

今后潘集法院将继续完善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加大速裁程序的适用力度,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推动刑事审判提质增效。

(潘集法院 杨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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