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將規劃建設1.6萬個公共充電樁

南昌將規劃建設1.6萬個公共充電樁

昨日從市自然資源局獲悉,我市將規劃建設一批公共充電樁,目前,《南昌市新能源汽車充電樁設施佈局規劃》正在進行批前公示。

規劃總體方案按照“專用為主、公共為輔、快慢結合、分類落實”的原則,建立充電設施分類佈局體系,並按照充電設施分類,分為自用充電設施、專用充電設施、公共充電設施三大結構體系。根據規劃方案,公共充電樁設施按照服務對象充電需求,分為集中式充電站和分散式充電樁兩類,主要結合公共停車場、開放性配建停車場(商業綜合體、公共建築、體育場館、電力樞紐、交通場站)等場所建設。

據瞭解,全市分散式公共充電樁主要結合大型公建設施、公共停車場、樞紐場站佈設,共規劃分散式公共充電樁設施298處,合計充電樁約9300個。其中,結合大型公建設施佈設66處,共有充電樁約3800個;結合公共停車場佈設232處,共有充電樁約5500個。我市將在規劃範圍內規劃64座城市公共集中式充電站,建設不少於7000個充電樁。

在專用充電設施佈局方面,專用車(含環衛、公安巡邏、物流、郵政、電力搶修、電動作業設備等)可結合日常車輛停放場所設置,建議企業、部門根據配置新能源汽車車輛數,按合理的車樁比建設車輛專用充電設施;在自用充電設施佈局方面,自用充電設施主要結合住宅及辦公場所、醫院、學校、文體等大型公共建築、工業與物流企業的配建停車場等進行設置。考慮到電動車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規劃採用預留與配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配置。規劃不作具體佈局選址,通過推行充電設施配置準則及配建標準,即可控制落實該類充電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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