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之空印案

1382年,大明王朝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因此案被殺者達上萬之眾,大明官場大為震動。這個案件稱為空印案,被後世列為明初四大案之一。

明初四大案之空印案

按照明朝規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縣都要派遣官吏到戶部,呈送糧錢及財政收支賬目。為了核算準確,規定必須逐層上報,只有戶部與布政使司、府、州、縣的所有賬目全部吻合,才算手續齊全。如果有絲毫差錯,就要全部駁回,各級重新填造,並蓋上印章。

這個制度看起來很好,可以有效防止各級貪汙腐敗。如果是現在社會,用銀行賬戶匯款支付,很容易就解決賬物相符問題。但是在明朝,這個制度卻很容易出現問題。

明初四大案之空印案

明朝初年,各級衙門上繳的稅款不是錢幣,而是糧食。糧食在從全國各地運送到都城南京的過程中,由於路途遙遠,難免會有所損耗,所以極易出現賬物不符的現象。

由於各布政使司離南京遠近不一,遠的有六七千裡,近的也有千里左右,當被打回重新造冊時,從南京回去原衙門蓋上印章,再返回南京,來回一趟需要個把月甚至好幾個月的時間,極其影響辦事效率。

明初四大案之空印案

為減少來回奔走的麻煩,地方派遣到戶部的官吏按照習慣帶好了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章的空白文冊,以便在需要重新造冊時,隨時填用。

這個早已成為空開的秘密,各級官員都默許了此事。當朱元璋偶然之間發現了這件事後,認為其中有嚴重弊病,於是下令嚴查,各地衙門主管印章的一律被處死,因此案牽連被處死的官吏多達上萬人。

明初四大案之空印案

空印案發生後,朱元璋盛怒之下,滿朝文武無人敢諫言。當時寧海平民鄭士利冒死上書直言,可惜沒有任何效果,自己反倒被充軍,一時之間,滿朝上下人人自危。

令人諷刺的是,此事過後,各級衙門在與戶部核算賬目時,仍然使用蓋有印章的空白文冊,只是行事更加隱秘了而已。

平心而論,犯事官員法無可恕,但情有可原。從當事官吏立場來看,這種行為值得理解,但從朱元璋立場看,這麼做不合規矩,有弄虛作假的嫌疑。

這個案件其實反映了明初制度不完善這個事實,制度本應服務於社會,而不該阻礙社會正常運轉,如果制度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而又不及時進行修改補充,最終只會損壞國家發展。可惜,明朝財政制度,始終沒有從根本上進行改革,這也為明朝滅亡埋下了伏筆。


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