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強姦殺人並焚屍 石炭井又一大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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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廣場外,石嘴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偵查員李永波正死死把一個男子按倒在地。支援民警趕到,李永波薅起這個男子“你叫啥名字?”“李某飛”“我們是石嘴山公安局民警,抓的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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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此話,這位男子卻像打了雞血似地叫喊道“你們抓錯人了,警察打人了。”見路人並沒有圍觀,他叫喊的聲音越來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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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上車後,石炭井公安分局毛建國和李超對李某飛說道:我們是石炭井分局民警,你知道我們抓你的原因了吧!嘴裡正嘟囔說著“你們抓錯人了,我要請律師”的李某飛馬上閉上了嘴,陷入了沉默。

較量,16年後同學在審訊室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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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解回石炭井分局的路上,李某飛情緒仍然十分激動,不停地埋怨民警抓錯人了,並要求見律師。偵查員沒有搭理他。連夜帶到分局後,民警對他進行了第一次突審。

由於李某飛心存僥倖,對民警的訊問避重就輕,繞而不答,審訊陷入僵局,這也是偵查員們預料之中的。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詢問過程中,李某飛突然問偵查員李超:“你是不是叫李超?”“你怎麼知道?”“你是我小學的同學”……

“我當時以為他和我套近乎呢,我直接說,我不認識你,沒想到他接連說出了我幾個同學的名字,我確定了他沒有說謊。”李超回憶到。

就這樣,李某飛緊繃著的心絃放鬆了,開始問偵查員要吃要喝,以及上衛生間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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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偵查員帶李某飛做核酸檢查回來的路上,李超“故意”帶李某飛來到案發現場,李超從後視鏡看到,李某飛緊閉雙眼,喉結不停抽動,使勁嚥著吐沫,見此情景,李超心中更加篤定——作案者非李某飛莫屬。

在第二次審訊時,李某飛交代了他還有一個曾用名——汪國強,這時李超回憶起小學時確實有一個插班生叫汪國強。

上兵伐謀,攻心為上。稍後的詢問中,李超裝作無意問到:“國強,這件事,你想過最壞的打算是什麼?”“就是打頭嘛”李某飛隨口一說。有戲!李超“趁熱打鐵”,繼續追問,但李某飛馬上反應了過來“我又沒有犯錯,有什麼打頭的呢”。

經過這次交鋒,李超心中更加堅定了李某飛就是“5.03”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李超迅速將此情況彙報給現場壓陣督戰的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唐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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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組根據情況迅速制定了三個審訊“套餐”,甚至做了最壞的打算——以零口供定罪。結果,由石炭井分局法制大隊大隊長張海宏和李超組成的審訊“雙叉戟”僅一個回合,李某飛就招架不住了。他說了一句:“那天晚上喝多了!”隨後如實供述了發生在16年前的2004年5月2日深夜的強姦殺人焚屍案。

失控,19歲少年酒後幹驚天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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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飛原姓汪名國強,祖籍河南,因為家裡窮,小時候過繼給別人隨李家人姓,5歲的時候,親生父母把他又要回來。1990年父母先來石炭井,1992 年,在河南上一年級的李某飛也來到石炭井上學。

當時,李某飛特別淘氣,經常打架,也偷鐵、偷鋼絲,小偷小摸不斷,成為了派出所的常客,所以,上到小學至五年級,他就再不想上學了。後來,他隨父親打零工,開過渣車,去過廣州一家玩具廠打工一年,還到銀川餐館打工。後來,因參軍未果,在社會遊逛。

2004年5月2號21點多,李某飛一個人在石炭井二礦下坡附近的飯館吃飯,期間喝了一杯銀川老白乾(口杯裝,一杯大約5兩)。吃完飯晃晃悠悠準備回家,路過一家商店又買了幾罐啤酒,他一邊往石炭井一糧站的方向走一邊喝啤酒,走累了坐在地上休息一會再走。

走到西山路小黃(黃建正)家收購站對面路口的時候,喝醉的李某飛撞到了從北邊路口走過來一個女人,兩人發生口角,進而廝打,李某飛從地上撿起一塊磚頭將對方砸暈。

將女子砸倒後,李某飛將女人拖到一個四合院裡面一排平房後側的巷道內,實施了強姦殺人焚屍的滔天罪行。潛伏隱藏下來,這一藏就是16年。面對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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