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稅抵扣的一些不成熟的小建議

個稅抵扣細則體現了對中低收入人群的關愛,很好。

但個人仍然有些不太成熟的小建議和小意見:

一、首套房可抵扣,很好。我想問的是連首套房都沒有的,仍然在為首套房努力攢錢的那部分人,是否也可以考慮納入個稅抵扣範圍。這部分連首套房都沒有的也許更應該得到關愛。

二、有小孩的可抵扣,很好。那些收入比較低的至今都沒娶上老婆的大齡單身男同胞,是否也可以考慮納入個稅抵扣範圍,這樣有利於中低收入男同胞攢錢娶老婆。

三、父母有退休工資的與父母沒有退休工資的差別巨大。是否可以將這兩類人區分一下,向沒有退休工資的傾斜一下,更體現人文關懷。

四、對於某些細則,是否可以往簡化的方向考慮一下。比如說租房抵扣,是否證明一下在工作地名下沒有房產即可,不用提供租房合同。因為隨著房產聯網的實現,誰名下有幾套房很容易就可以查到。如果這樣的話,就不用個人跑來跑去,可以省掉很多麻煩。

以上是個人一些不成熟的小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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