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長時間在家,也使得婚姻感情經受了考驗,在疫情快要結束的這幾天,有人來寫離婚協議,也有人來寫離婚起訴狀,還有人想告對方重婚罪,更有人想起訴所謂的第三者。看完本文,希望同樣面臨這些問題的人可以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做什麼,怎麼做。
<code>一、”我“能要求TA淨身出戶嗎?/<code>
- 協議離婚(僅通過民政局):只要TA同意,離婚協議中可以寫
- 起訴離婚(需通過法院):NO,共同財產依法分割,有過錯一方可視情況少分或不分(看證據)
<code>二、TA出軌了,但不同意離婚,”我“想起訴,多長時間能判決離婚?/<code>
- 沒有證據(指抓Z在C的視頻、圖片),第一次起訴,一般不會判決離婚,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判離
- 有證據,第一次有很大可能判離,最快3個月內
- 請注意萬事不絕對,但有可能就有希望
<code>三、”我“能起訴第三者嗎?/<code>
離婚訴訟是夫妻二人之間的訴訟,與第三者無關,不能稱為被告
<code>四、”我“想去公安局報案,告TA重婚罪,可以嗎?/<code>
- 首先,重婚罪屬於自訴案件,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公安機關不受理
- 其次,怎麼就算重婚罪了?實踐中主要有二:
- 1、與原配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
- 2、與原配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名義同居。(需要做足證據,主要是人證)
下一步 —— 請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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