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孙杨,给公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孙杨这次在国际体育法庭败诉了,而且是被顶格处罚,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义愤填膺,为孙杨叫屈,我却觉得这是好事,因为这件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从这个意义上讲,孙杨立了一大功。


感谢孙杨,给公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和孙杨一样,很多人都认为,既然那个护士没有正式的委托书,还对孙杨乱拍照,执法程序有错,最起码是有瑕疵,凭什么孙杨不能砸了血样瓶?国际体育法庭为什么不支持孙杨,这一定是他们迫害孙杨,这就是故意和中国过不去。


总之,他们认为既然你执法者自己有错在先,我当然可以强力抗法。


我觉得他们说的有点道理,执法者首先应该管好自己,己不正何以正人?但问题是,一般民众都是根据自己的逻辑和法律知识,来判断执法者有没有错误和瑕疵的。这种标准千差万别,如果允许民众自己加以判断,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


讲几件我亲身经历的,真实的办案小故事。


我以前在反贪局工作过很长时间,经常到外地出差调查取证,我们会带好介绍信,工作证,执行公务证,还穿上制服,但还是遇到了很多次当事人对我们的质疑和抗拒。


有一次我出示证件以后,那个单位的领导拿了我的执行公务证看了很久,说了一句,怎么看起来不像真的,我真是哭笑不得,我再三解释这是真的,如果不是真的你可以报警,也可以到我单位调查投诉,但他就是怀疑,也不报警,让我到当地公安机关开个证明,证明我是真的检察官。否则不接受调查。


还有一次那个单位领导倒是没有怀疑我是假的,只是告诉我,他们单位有规定,外地司法机关来调查,一律要通过当地司法机关,我说没有这个法律规定,让他拿出法律依据,他说法律怎么规定我不管,反正我们自己有规定。


还有一次真的和孙杨事件有点相似,我带了一名书记员,我拿出所有的证件,要进行调查,但书记员刚入职,还没有领到执行公务证,但介绍信上有他的名字。对方于是发难,认为我们手续不全,抗拒我们进行调查。


其实以上三件事,有的是对方对法律一知半解,有的就是找茬找借口抗拒调查。等你回去过两天再来,他假账都做好了。


当时他们甚至仗着自己是地头蛇,对我进行威胁。我当时凭着一身正(制)气(服),一拍桌子,厉声呵斥,警告他们如果不让我执行公务,我回去汇报后,检察机关可以拘留他们(其实检察院没有司法拘留权),如果胆敢对我动手,是犯罪行为,有期徒刑三年。(这是真的)


在我的警告之下,他们摄于法律的威严,没有发生撕了我们做好的笔录的事件。


其实这种事情司法人员都会遇到,前年苏州园区法院在财产执行中,还被千科物业公司的保安拦住不让出门,理由竟然是法官没有戴帽子,看起来不像法官。为此我专门写了一篇短篇小说,《都市里的梁山》,好好地调侃了一把。(→都市里的梁山)


感谢孙杨,给公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最近疫情期间,各地都办了不少妨害公务案件,其中就有很多案件是当事人质疑防疫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引起的。他们认为你不让我通行,是非法的,所以我可以强行通过,你敢阻拦我,我就可以暴力抗拒,从而导致犯罪。


这类案件的原理和孙杨事件差不多,但好像舆论上没有什么人支持他们抗法,反而很多人谴责他们。这就是双标,说明有些人习惯了用立场来决定观点。用屁股决定脑袋。


我们再设想一下,如果这次体育法庭支持孙杨,那些现在大骂法庭不公正,大谈阴谋论,认为美国等西方国家打压我国,甚至号召退出奥运会的人,肯定会认为法庭公正,公理战胜。从而歌颂法治。


感谢孙杨,给公众上了一堂法治课


法庭还是那个法庭,但只要判决有利于我们,就是公正的法庭,不利于我们,就是阴谋,就是打压,这就是实用主义者的法治理念。


这是检验公众是否真正具有法治思维的试金石,我这样说虽然不学术,但道理就是这么简单。


记得辛普森杀人案宣判的时候,听到无罪的结果,被害人的父亲极度悲哀,但他说,我虽然不同意这个结论,但我服从法庭和陪审团的决定。


所以,感谢孙杨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这堂课的中心思想就是,你可以质疑司法,但你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而且你必须服从司法的判决,即使你一万个不情愿。


暴力伤人只能损害个人的健康,但暴力抗法,伤害的却是法律的威信和法治社会的秩序。


从这个角度讲,对孙杨顶格处罚,也不冤。


但我坚决支持孙杨通过法律途径上诉,争取自己的权利,力争反转判决。这就是法治社会公民应该做的正确的事情。但如果上诉被驳回,也请孙杨以及支持他的网民们以法治的思维理性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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