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種特種畜禽或“解禁”狗為伴侶動物或禁食

《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在農業農村部官網上發出。當晚十點,四川綿陽鴕鳥養殖戶王先生的朋友圈轉發了該條消息,“終於可以睡個踏實覺了”。


瞭解到,《目錄》涵蓋了眾多養殖戶關注的,包括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等13種特種畜禽,或將與豬牛羊享受同等“待遇”。


13種特種畜禽或“解禁”狗為伴侶動物或禁食

除了為解禁長出一口氣,這些特種畜禽養殖戶對於未來會有怎麼樣的期待呢?


鴕鳥

養殖戶所有鴕鳥苗都被預定

預計鴕鳥苗子可能會漲價

《目錄》剛發出來一個小時不到,四川綿陽的鴕鳥養殖戶王森就接到了電話。隨後他自己又在網上看了好幾遍,之後又在朋友圈轉發了該消息。“到底能不能養,之前是一半一半,現在覺得百分之九十五都沒問題了,終於可以睡個踏實覺了”。


王森所在綿陽市涪城區三木鴕鳥養殖專業合作社,2013年開始養殖鴕鳥,現在大概有2000多頭鴕鳥,去年的營業額約600萬元。除了自己養,王森還免費提供養殖技術,發動周邊的農戶參與其中。“現在有76戶在養,最近幾年每年大概增長15%”。農戶養好後,合作社會對其進行收購。養殖戶一年養一隻鴕鳥大概能掙800至1000元。鴕鳥未來或可像豬牛羊一樣合法養殖,王森對於該行業的未來有何期待呢?他今年年初購買孵化機和深加工設備的計劃會重新開啟,“最近陸續會想買一些小的設備,大型的可能還是會等到5月8日徵集意見結束,《目錄》正式發出後”。


“今年的苗子,也是就幼鳥,大概會增加大概五分之一,500只左右”,現在所有苗子都已經被預訂了。“接下來苗子和產品都可能會漲價,包括鴕鳥在內的特種家禽養殖行業會迎來一個發展高潮。”王森表示,同行一起討論覺得主要有三個原因,首先是其他一些被禁止養殖行業的從業者可能會選擇轉過來;同時部分禁養會讓市場出現一些空缺,可能會出現供小於求的局面;另外這次國家下大力氣整治,整個市場也會更規範,之前非正規渠道的產品預計會大大減少,對於合規養殖戶來說,不光市場需求更大,價格品質也可以進入更良性的競爭。


未被列入《目錄》

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

此前關注度較高的狗未列入《目錄》,農業農村部在說明中回應,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13種特種畜禽或“解禁”狗為伴侶動物或禁食


2016年6月,央視新聞報道曾揭露了一條揭露毒狗殺狗的“產業鏈”。有人用毒飛鏢毒殺居民養的狗,然後賣到餐館。


據南方都市報,有專家表示,狗不在《目錄》之列,按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的決定,這意味著狗肉或將被禁食。


在國家版目錄出臺之前,地方已有過類似實踐。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以白名單的形式明確規定: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可以吃,但貓狗禁止食用。


13種特種畜禽或“解禁”狗為伴侶動物或禁食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表示,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我國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解析

畜禽要進入《目錄》 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馴化

畜禽是指經過人類長期馴化和選育而成的家養動物,具有一定群體規模和用於農業生產的品種,種群可在人工飼養條件下繁衍,與野生種群有本質區別,為人類提供肉、蛋、奶、毛皮、纖維、藥材等產品,或滿足役用、運動等需要。其中哺乳綱的為家畜,鳥綱的為家禽。


本次公佈的《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其中傳統畜禽18種,包括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等;特種畜禽13種,包括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銀狐、藍狐、貉等。


13種特種畜禽或“解禁”狗為伴侶動物或禁食


《目錄》的制訂有四個原則,包括列入《目錄》的畜禽必須經過長期人工飼養馴化,有穩定的人工選擇經濟性狀;優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考慮多民族生產生活需要和傳統文化等因素;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和國際慣例等。本《目錄》列入的特種畜禽,是指除傳統畜禽以外的畜禽,主要有:梅花鹿,其養殖歷史悠久,已經形成完善的產業體系;馬鹿,其在新疆、甘肅、寧夏和內蒙古等西部少數民族地區有傳統飼養習慣;馴鹿,主要分佈在內蒙古根河市及其周邊地區,是鄂溫克族重要的生產生活資料;羊駝,為引入品種,馴養歷史悠久,用途多樣;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包括非洲鴕鳥、美洲鴕鳥、澳洲鴕鳥(鴯鶓))等,多為國外引進品種,養殖技術成熟;水貂、銀狐、藍狐、貉等毛皮動物,我國已經培育出適宜家養的品種,主要用於毛皮加工和產品出口,非食用。

《目錄》的畜禽適用《畜牧法》 其野外種群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發佈後,農業農村部在兩次全國性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和摸清遺傳資源家底基礎上,加快了《目錄》制訂工作,徵求了36箇中央部門、31個省級人民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意見,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產業界等專家學者的意見,不斷修改完善,形成《目錄》,基本實現了家養畜禽應列盡列。


《目錄》畜禽與陸生野生動物的關係如何呢?記者瞭解到,《目錄》是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配套目錄,也是《畜牧法》明確要求制訂的配套目錄,有明確的法律邊界和嚴格的科學邊界。列入《目錄》的畜禽,適用《畜牧法》,由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管理。《目錄》所列物種的野外種群,以及《目錄》之外的陸生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護法》,由林業和草原部門管理。另外《目錄》說明指出,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除了對“狗未被列入《目錄》,狗為伴侶動物擬禁食”表示支持外,對部分的制訂表示擔憂,持否定意見,特別是規模化的馴養國外引進的物種(品種),很有可能對本土物種的生存造成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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