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商人的生意经,你看懂了吗?

秦朝,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07年。汉朝公元前202年至220年。秦汉时期是我国历史上商业比较发达的一个阶段。商人是商业经营的主体,在社会会经济生活中,具有联系生产和消费的重要职能。是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生产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和政治因素使得的商人与国家的关系简单而又复杂。了解了在秦朝是怎么做生意的,你要怎样做,才能在那个时代打造出自己的商业帝国呢?

秦朝商人的生意经,你看懂了吗?

第一步需要向"市场管理处"市亭申请承包商铺。申请下来之后,你就可以在集市上开张了。不过注意,开张之前还有几样准备工作不能忘。一是明码标价,把自己的货物一一标上价格。《金布律》规定,有买卖行为的,应分别系木签标明价格,只有不值钱的小物件才允许不标。二是要接受官府对秤、尺子等"衡器"的检查,这是为了防止不法奸商卖东西时缺斤短两。早在商鞅变法时,官府就曾"平权衡,正度量,调轻重",有出土文物"商鞅铜方升"证明这一点。

秦朝商人的生意经,你看懂了吗?

秦始皇统一天下那年,又在方升底部加刻了一道诏书,延续了商鞅规定的容积标准——"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为升",即以16.2立方寸的容积为一升。此外,你还需要向市亭缴纳"市租",也就是营业税。秦朝的征税比例不明,《汉书》记载王莽时期的税率是10%,秦朝也许比这高,因为商鞅要求"市利之租必重""重租税以困辱之"。

秦朝商人的生意经,你看懂了吗?

好不容易开张了,你吆喝了半天"买啥都两钱""只要998",总算等来了第一位顾客,你俩三言两语就成交了。交完货你伸手管他要钱,他却给了你一匹布!别急,在当时布帛是和钱币一样的等价物。专门规定货币相关内容的《金布律》为什么起这个名字?就因为当时"金""布"通用。这部法律规定,钱与布的兑换比例为11∶1,并且禁止商人和吏员们对钱和布挑挑拣拣。

秦朝商人的生意经,你看懂了吗?

如果你非要钱,也不是没办法。《金布律》要求布匹长八尺、宽二尺五寸,布的质量不好、长宽不合标准的,都不得流通。你可以检验一下眼前这布匹的尺寸,不符合标准的话可以退给买家并要求他给钱。不过,如果他再给你一匹符合标准的布,你也只能收下了。

当然,肯定也会有人给你钱币的。当时的货币是秦半两,它出现得比较晚,直到惠文王时期才"初行钱",但发展速度很快,在社会生活中使用相当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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