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防忽悠系列之一:正確看待重疾險病種數量

對於大多數消費者來講,重疾險是顯性的需求,也是多數壽險代理人展業過程中重點推薦的產品。病種數量則是很多保險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會重點強調的賣點。作者曾接觸國內某大型保險公司內勤人員,其關注的第一個點竟然也是重疾險所保障的病種數量。

那麼,重疾險病種數量是否真的越多越好呢?作者下面將來講一下這個問題。

一、重疾一般如何定義?

"重疾"顧名思義,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嚴重、治療花費巨大、且相對不易治癒的疾病,這種疾病往往會在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例如,惡性腫瘤是高發重疾之一,針對惡性腫瘤有五年生存期之說,即腫瘤患者行根治性手術之後如果活過五年,就有希望實現長期生存。那麼,在五年生存期內和五年生存期後,患者都可能面臨著巨大的開支和收入損失,其家庭其他成員收入也基本會受到影響。

投保防忽悠系列之一:正確看待重疾險病種數量

圖片來源:網絡

二、保險公司重疾病種差別有多大?

2007年以前,行業對重疾險病種並無統一標準,各家保險公司產品對重疾的定義和理賠條件差異較大,消費者面臨選擇困難,也是保險行業混亂的一種表現。

因為某大型外資保險公司理賠事件,2007年4月3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宣佈推出《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統一規範了最高發的25種疾病,定義相同、理賠條件相同,甚至合同的書寫方式都完全相同。如果命名為重疾險,則必須包含25種重疾中的前6種,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 終末期腎病。剩下的19種疾病為可選疾病,各家公司可能會做出細微調整。

除了統一定義的這25種高發重大疾病以外,各家保險公司一般在此基礎上自行定義其他疾病,包括理賠條件。如,某兩家保險公司,一家把某些病種作為少兒高發疾病單獨分類,按基本保額20%進行賠付,另外一家則直接將相同病種按照一般重大疾病對待賠付100%基本保額。

三、重疾理賠條件都有啥?

消費者一般認為重疾險確診即賠,事實並不如此。從大的角度來看,重疾險一般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才會發生賠付,下表以25種高發重疾為例。

1、確診即賠(3種):惡性腫瘤/嚴重Ⅲ度燒傷/多個肢體缺失

2、實施約定手術或治療(6種):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需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終末期腎病(需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3、達到約定狀態(16種)急性心肌梗塞/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腦中風後遺症/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阿爾茨海默症/嚴重腦損失/嚴重帕金森病/嚴重運動神經元病/雙目失明/雙耳失聰/語言能力喪失/癱瘓/深度昏迷

四、25種高發重疾用處有多大?

從保險公司理賠數據來看,在所有重大疾病理賠中,惡性腫瘤(癌症)一種就佔了60%以上,也就是說,有六成左右的理賠是因為惡性腫瘤。如果將範圍擴大到統一規範的6種重疾,賠付比例高達80%;如果再進一步將範圍擴大到統一規範的25種重疾,那麼這一比例將高達95%。

投保防忽悠系列之一:正確看待重疾險病種數量

圖片來源:網絡

由此可見,統一定義的25種重疾是重疾險最核心的保障,也基本覆蓋了我們一生當中可能碰到的絕大部分的重疾風險。儘管各家公司為了提高產品競爭優勢,往往會在25種重疾基礎上增加其他病種,但其他重疾可能發生概率極低,"實用性"大打折扣。如果一款重疾險的重疾病種從50種增加了100種,但價格貴了很多,那麼就顯然不合理。當然,如果兩款產品價格相差無幾,保障形態相似,那麼重疾數量多的產品,還是會相比重疾數量少的產品更有優勢。

(五)如何挑選重疾病種呢?

如果消費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發人群,那麼就可以適當關注相應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範圍內,其定義和理賠條件是否寬鬆。例如,對於有心臟疾病、糖尿病或者惡性腫瘤家族史的人群,需要關注病種中有無全面覆蓋相關疾病或者是否可以單獨增加保額。

對於小朋友,除了前25種重疾中已經包含了兒童重疾中3種相對高發的重疾:惡性腫瘤(含白血病)、終末期腎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還需要另外關注3種重疾——川崎病、Ⅰ型糖尿病和重症肌無力。

另外,市場上的很多重疾險包含了輕症或者中症,基本上可以採用相同的挑選原理。但因為行業沒有制定針對輕症和中症的統一標準,因此,更需要去仔細考慮高發輕症和中症的覆蓋率、理賠條件等,如是否包含原位癌、輕度腦中風、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狀動脈介入手術、腦垂體瘤等。

對於一些特定的疾病保障,比如少兒特定疾病、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則要結合價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針對性地選擇。

綜上,合適的才是最好的。選擇保險應從實際需求出發,綜合考慮自身保障需求、產品價格、理賠條件等,而不能只被病種的數量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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