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湖人在籤來濃眉之後最多還可以擁有3200萬的薪資空間,那湖人究竟該將剩餘的薪資空間用在努力籤來超巨組成三巨頭,還是努力籤一些實用的角色球員呢?對此,相比於引進角色球員我更傾向於引進巨星。

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引入角色球員當然在常規賽首發可能打的會輕鬆一點,但是進入季後賽,攻防強度上來了,巨星作用遠遠大於角色球員。因為進入季後賽,比分咬很緊,每一球都關鍵,每一場比賽都很重要,輪換就會變少,教練肯定會放一些最穩的球員上場,所以此時巨星就顯得尤為重要,這是多少角色球員都代替不了的,場上只有五個位置,當然要放最好的幾個上。

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進入季後賽,關鍵球能力顯的尤為重要。在季後賽裡面往往到最後幾十秒鐘才分出勝負,可見比賽有多激烈,哪隊在最後投進關鍵球,哪隊就是贏家,而引入巨星就能夠加強關鍵球的深度。拿今年總決賽例子說,東決g7如果不是倫納德最後絕殺,可能猛龍連總決賽都進不了,更別說總冠軍了。總決g5還剩下三分多鐘,倫納德一人連得十分,最後大家都準備慶祝冠軍了,結果湯庫最後幾粒關鍵三分把比賽拉回來,湯庫水花兄弟展現了巨星關鍵球的能力。不管是倫納德投進絕殺還是水花兄弟逆天改命,都說明了巨星在最後時刻無人能替的關鍵作用。

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有人說猛龍的範喬丹關鍵球也很厲害啊,這個不能否認,但我們不能從少數推翻大數,大部分巨星關鍵能力比角色球員強是毋庸置疑的。

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引進巨星必然會導致首發和替補的兩極分化,從而加重首發的疲勞甚至容易受傷,參考勇士和猛龍的正反例子。這個我依然不否認,但是我依然說不能以少數推翻多數,勇士三年2冠,熱火三年兩冠,綠軍、馬刺,喬丹時代公牛都證明了巨星更好拿冠。

還有3000萬薪資空間,湖人應該努力籤巨星還是尋找角色球員?

很多人擔心首發打的多會容易傷病,我想說傷病真的是比賽一部分,這種事情沒人說的準,NBA打球目標就是為了衝擊冠軍,目標並不是害怕受傷打養生球拿穩定工資,作為超巨就需要有一顆孤單英雄的氣概和背水一戰的勇氣。所以,綜上,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我更傾向於湖人可以利用剩餘的空間努力去追求一名超級明星。不知道大家對此怎麼看呢,湖人到底是該籤巨星呢?還是籤角色球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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