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婚俗2

河曲婚俗2

○結婚時,男方給新娘準備一身棉衣,一雙鞋,一個兜肚(俗稱“主腰子”),其它衣服數件。

○新郎服飾更簡單,僅新棉單衣數件。新房佈置,一領葦蓆,一套被褥,兩個枕頭。迎親之日,男方著媒人給女方送娶女帖。上寫:“茲承×××介紹,×姓與×姓成秦晉戚好,令媛和我子結百世姻緣,際皮民國個間河曲的男女婚嫁,基本上沿襲了清代模式。男女雙方必須遵從“父母之命,媒灼之言”。男女青年的結合,是“天定”,是“良緣由夙締,佳偶自天成”;還有門當戶對,貧富不成婚等等級觀念。對女子更是施以“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三從”和“婦德、婦言、婦工、婦容”的“四德”的束縛。童養媳、納妾、寡婦守節等舊禮教,越數千年而不改。

○古時婦子到15歲為及笄,就可以出嫁,稱“待字”,即等媒人提親。男到20歲弱冠。普通男女在十三、十四歲就要訂婚,男女從方互不相看,經媒人介紹,雙方家長同意後就要換庚帖。庚帖亦稱“龍鳳帖”,用紅紙印金粉字,封面長1尺,寬6寸左右。男用之龍帖印二龍戲珠並雙喜字,女用之鳳帖印兩隻鳳凰並雙喜字。封裡裝一金邊紅紙,分別填寫男女本人、祖宗三代姓名和本人姓名、生時、“八字”。最後寫換帖日期。換帖之日,雙方請客慶賀。媒人持龍帖到女家換回鳳帖,並給女方帶首飾銀器,如手鐲、耳環、戒指、項鍊、玉鎖等物;還有手帕並兩壺酒,酒內放鹽少許,酒壺上帖紅紙剪之人坐邊花或雙喜字;還有核桃、棗子、蔥、艾、糖、綠豆、鹽、芝麻、元肉等,俱有定數,用紅紙包成八包,以示吉慶,彩禮銀洋則用紅紙包好,以紅頭繩打結花樣。上述財物由媒人並男家一人送到女家。女家則要給女婿一頂帽子、一雙靴子、一個“腰硬子”,上有鮮豔繡花。女婿如系書生還要給藍腰帶。換帖訂婚後,男女雙方即不能反悔。當時彩禮6吊至20吊上下制錢,通行銀幣後用銀幣6元至20元上下。此數相當於一個壯年人扛一年長工的工資。

○在娶嫁前,男方要給女方“大送”,也叫探話,即定娶嫁日期。送的東西有:油餅24枚,每個用面2 斤,分盛4盤,上貼紅絨雙喜花;油糕150片、羊1只、全豬1 口、酒2壺,著人抬到女家後,則受以蕎麵鉿鉻或油糕款待。女家給男家回油餅2個,棗花糕1個。

○娶嫁日期擇定後,就各自給親戚朋友下請帖。先是隻口頭請一次,然後在城內請一擅長禮儀之長者,持請人花名及請帖,腰插小鞭,到客之大站外喊:“x老先生(或師傅),×於×月×日給小兒完婚(或小女出嫁),請×老先生(或師傅)闔府光臨”!被除數請者答:“聽見了”。即把請帖填入站縫良辰吉日,備轎往迎。祈賜彩凰早臨蓬篳是幸。此致。眷姻×××鞠躬“。 帖套封面寫:“右申:大德望親翁閣下;大閫範親母妝前”。

○女方接帖後,則著一男孩往男方送嫁妝。陪嫁有的送堅櫃,有的送描金櫃,有的僅板箱一隻,內放捧盒,衣料等。嫁妝送到後,娶親即可行動。娶親用四人橋。富家還用“扮女婿”,即從親朋中挑一英俊少年,披紅掛綠,頭戴金花,扮為“女婿”前去迎親。如不用扮女婿 ,則叫娶親不叫迎親。娶時給女方帶糕90片,羊1只,酒2壺,還要給新娘拿坐轎衣服和擬衣擬裙(用紅布做,上繡花紋圖案,從鼓轎房借來)。娶親用女娶親一人,頭戴首飾,身穿膀身子和裙子,男娶親三人,身穿長袍禮服,女的坐轎,男的騎馬,鼓樂齊奏,鳴炮啟程。

○女家聽到鼓樂聲及炮聲,即著人身穿禮服在大門外恭侯。其迎侯者和娶親者同輩,男的在左,女的在右,和娶親相見時,男的作揖,女的萬福,口稱“親家辛苦了!”迎回後,男女分別入坐,如是高坐,椅凳必須鋪紅色的椅披椅墊,併為茶、茶食、乾果、水果招待。接著吃“小飯”,即四碟炒菜並燒酒掛麵。臨走時娶親中著一人從女家“偷”酒盅一個,筷子一雙,以主“兒女好存“之意。

○花轎到,新娘就在嫂輩的幫助下,開臉,梳頭,戴首飾,穿坐轎衣,由父親或哥哥撓(扛)著上轎。送親一般4人,女一人男三人。娶送親人選有規矩:姑不娶,姨不送,妗子姐姐更不送。男方娶親者一般為新郎同輩至戚,送親者長輩同輩均可。娶親隊伍順序是:鼓樂、娶親者、轎;送親者。隊隔開所經之處碾磨、炭場要遮蓋,謂怕“青龍白虎”之衝娶親隊伍快到家門時,即先響炮,大門上點旺火,院內發火龍。娶親者和空人把送親者迎回家中,以煙茶、水果、酒招等並吃“小飯”。

○新娘下橋不能踩泥,必須倒氈行走或送親者撓著,接親者要給新娘一個“寶平壺”,即以酒壺包布捆五色線,內裝大米少許。新娘接時必須從中間攥住,如攥上口,則為欺公婆。 漢新娘、新郎都著人撓到院子裡時,就要拜天地。撓之中途要著人“撒帳子”,撒五穀、核桃、棗、古錢、乾草節等,邊撒邊念吉慶的口歌。拜天地時,正面要掛家譜畫象,放一八仙桌,上邊立牌位,寫“天地三界,十方萬靈之神位”,並點蠟燭、上香。桌上放一斗,鬥內裝五穀,上用黃表封住,鬥裡插弓箭、銅鏡、尺子、剪子。新娘新郎被撓到八仙桌前,由賓相喊:“一拜天,叩頭;二拜地,啊頭;三拜父母公婆,啊頭;四拜親朋,啊頭;新郎新娘互拜”。這時新郎是磕頭並作揖,新娘作萬福,拜完後,又著原人將二人撓回洞房,在洞房門上放一馬鞍,新娘越其而入。 新娘入洞房,面朝牆角,脫去擬衣擬裙,重新梳頭打扮,從上轎一直罩住臉部的“矇頭紅子”此時由新郎揭去。新郎並給新娘“上頭”(即梳一下發),婆家給一簪子,新娘將抓髻改成罩網子頭。新郎 要用鬥裡的弓箭向洞房四角空射,新娘要用一塊紅布,用尺子盤一下,然後用剪子剪一下布。此時最禁忌黃毛丫頭、孕婦、寡婦入內。洞房要點喜燈。用底要五梅花孔,內裝土和綠豆並澆水,腰貼要紅紙剪的娃娃坐蓮花之罐子,上置碟,內放黃油、油豆腐,豆腐上放糕虎,下壓兩根3尺長的紅頭繩為捻子點燃。

○當日下午臨近的親戚和送親者返回。第二天上午“認大小”再來。 “認大小”院內擺設同前。來賓就位後,新郎和新娘各著一人隨同就位,賓相憑已記好的禮單,按照其大小遠近,每念一戶重要的親戚長輩,新郎新娘就給磕頭,對一般親戚和同輩者則只給作揖和萬福,如賓相念:“給他老爺老孃磕頭!”其陪同人員在磕完後即說:“磕下了!”又有專門收拜禮者,以紅盤當面收錢,管帳先生當即記於禮帳並宣佈:“他老爺老孃禮洋×元,拜禮×元(或實物若干)!”彼此禮錢多者銀洋一,二元,少者銅錢二、三百枚,拜禮錢和實物則無定數。認完“大小”,新郎新娘在盤內搶抓銅錢,曰“抓富貴錢”,接著就入洞房。在洞房門口眾人攔住新人要笑一番。 新人入了洞房,來賓才開始入席。其席面因家庭經濟狀況不同,有“六六席”、“六八席”、“八八席”或“八八帶海菜”席之分。筵席座位,必須按輩數大小、親友遠近排列。座位分正、副、一般席三種,每張桌坐5人。“六六”、“六八”俱是先上甌後上碗,“八八”是“一領二上”,即上一碗,隨上兩個甌 子,最後上四坐碗。每上一道菜都要奏鼓樂。“六六”或“六八”席在開始上碗時,要換大酒杯,上至第二碗,即有一人手托盤子,灑具、先領著新郎新娘及公婆,在門外高喊:“新郎新娘及公婆敬灑,諸位、諸位”。這時室內筵席頓時安靜,敬灑者入內後,分別給各位一一敬灑,其順序要按座位正、副和一般為序。席罷主家給來賓每人一對饃饃、一對餅子,攜之歸家。 晚上,新郎新娘要吃一桌“五子奪魁”,即四菜一“火鍋”及饃饃或餃子。飯後鬧洞房。

○第三天如系雙日即可“回門”,如系單日則翌日才可。“回門”即新娘偕新郎回孃家。回後,先給吃餃子後坐席,並請親朋。吃餃子意為捏女婿之嘴,不要說長道短。當日男家給女家送請帖,請新娘父母次日去赴筵。下午新郎即歸,不在岳父家過夜。

○次日,男家備酒席,並給女家下“速帖”,女家父母接貼,即隨女兒前往。當日中午並宴請媒人,最後再謝給人一桌席,二壺酒,點心、餅子各6個。

○請帖和“速帖”格式如下:

請帖,即:“謹定於明日上午十二時粗具樽醪,潔治杯茗,奉迓敬聆教誨。臺駕、凰駕光臨是幸。眷姻弟××鞠躬,妹××再拜”。

速帖,即:“樽醪粗具,恭侯道左要迎;杯茗潔具,擁彗篷篳以迎。臺駕、妝駕速降是幸。眷姻弟××鞠躬,妹劍衽肅”。也有速帖上只寫“速”、“光”二字的。

○以上是民國年間城關婚嫁一般情況。如家貧者也有當日“認大小”並設喜筵者。如娶親路程遠,則用騾馱轎,送親者當日不回,女婿回門在岳家也得過夜。

○另外還有童養媳婦,奶媳婦。童養媳婦是:女孩因家貧或幼孤無人照料、幾歲就送回到婆家,做力不勝任的話,形同奴隸。奶媳婦:貧寒人家恐自已的兒子長大娶不過媳婦,抱別人生下的女孩餵養大作兒媳。上述兩種形式中的姑娘,到十五、六歲,把梳抓髻的閨女頭改為梳毛圪堵的媳婦頭,草草舉行婚禮就算結婚,叫“梳頭媳婦”。梳頭媳婦結婚後,一生中和自已的丈夫很少有和睦的。

○舊時婚姻,因父母包辦,封建禮教束縛,婚前夫妻不見面,不瞭解。婚後又在少年時期,感情融洽的很少。勢難繼續同居,對女方,也只有休了、賣了、死了完事。根本沒有離婚一說。男方納妾、宿娼無所謂,女方如有情人,便等於犯了大罪,活不下,服毒自殺,投崖跳井者多有之。而封建統治者又提倡節孝,婦女殉夫,盡節可以得到旌表,死的慘烈者,還給堅碑、掛匾、蓋節孝牌坊。在此愚弄下,慘死的、當了“望門寡”的(未成婚,夫死即守寡)很多。男子亦有不堪父母包辦代替逃婚離家出走的。總之,封建婚姻制度下,不知坑害了多少青年男女。

○1940年人民政權建立後,給婦女帶來了新生。1950年頒佈了婚姻法,封建買賣婚姻的枷鎖被打破,婚姻儀式上的封建迷信、繁文縟節也逐漸被摒棄,革命的因素日益滋生其間。代之而興的是男女自由戀愛,自主婚姻,一夫一妻,成年方可結婚。而舊的封建殘餘一下還不能根絕,往往雜擾其中,不倫不類。

○解放初期,因戰亂,故在婚姻上不得不草草而行。彩禮一般20——50銀元。有的送小米1石5至2石,有的送土布10——15匹。婚時男女各縫幾件新衣,做一套被褥。舉行婚禮的穿戴是:新郎穿蘭土布衣褲,白線襪子,新娘穿海昌蘭市布衣褲,時有“誰和我結婚,海昌蘭一身“的諺語。男女均穿家做布鞋:男的穿牛鼻子鞋,女的是壓道道鞋。當時流行服裝是:“大蘭棉襖包臀子,左雲手巾打鼻子,皮頭子鞋剜窟子”。

○此後一直至本世紀六十年代,儀式逐步向簡單化發展。大小送改為折錢交女家,30——50元不等。放禮錢,姐姐最多,一般10——50元不等;舅父次之,一般十幾元,外祖父母、兄嫂等4至5元:一般的朋友一至二元。娶時,新娘坐轎,娶送親者步行。舉行婚禮時院牆上掛紅布或黑布,上置紅旗和毛主席像。程序大體是:一鳴炮,二新郎新娘及親朋就位,三向主席像三鞠躬,四新郎新娘互戴紅花,五證婚人(介紹人)主婚人(男方父母)講話,六新郎新娘介紹戀愛經過,七自由講話,八宣佈禮單。典禮完畢,主人向觀眾撒紙菸、水果糖等,新娘由嫂嫂等平輩女人陪著入洞房,午宴多是“六六”、“六八”席,晚上鄰里青年男女鬧洞房。

○在“七十年代以後,格式大體同前,但經濟上的隆重、鋪張情形,年勝一年,以至來民疲於奔命。

○訂婚又叫“會親”,同時小送,男女雙方均宴請賓客,辦一至數桌酒席。男給女方送名酒、高級煙、糕點、水果糖、服裝、料子等,均需以二、四雙數為量。

○臨近結婚時,要“大送”,給女家交清彩禮、服裝、同時送豬肉、羊肉、白麵、黃油等均不下50斤。然後領結婚證,擇吉日成婚。

○索要彩禮之風,日甚一日。在解放初期不過數十元,而今漸漲至少四、五百元,在東北部劉家塔一帶山區,逾千元以上者屢見不鮮。還有什麼“見面錢”、“領結婚證錢”、“上轎錢”、“換衣錢”等名目繁多的“苛稅”。有勢利者趁機要挾,近乎勒索,殊為可憎。 家庭陳設:解放初期,男方娶妻室內陳設簡單,只是女方陪一頂漆櫃,一個梳頭匣子。後變為男方購置一對木箱,箱座,乃至櫥櫃,女方陪嫁一對木箱。近年來男方則需要備有大衣櫃、沙發、縫紉機、自行車、收音機甚至電視機等,被褥也由一套漸變為兩套、四套,女方,陪嫁漸至皮箱、平櫃,乃至大衣櫃等。

○結婚服裝亦由棉花達呢、燈心絨到滌確良、滌卡、錦綸、尼綸、毛滌綸、毛畢機、呢子等高級料子。動輒十數身,花款500元以上。

河曲婚俗2

○以上主要敘述為城關地區情形,而山區與城關又有不同之處:

(一)山區會親時,男方結女方送酒一磁瓶(約2斤)瓶上貼紅紙雙喜花,糕一盤(42片)或饅頭三碟(21個)。外送紅頭繩若干尺,紅棗、核桃、手帕等。

(二)城關稱大、小送,山區稱“押帖探話”,大體送衣服若干件,豬、羊肉等。

(三)城關新娘坐四人轎或乖汽車,山區坐騾馱轎,轎內坐三人,即新娘、娶親與送親女性。娶、送親男子騎牲口。富有之家則用三乖騾馱轎。

(四)城關當天辦完婚事,賓客即回家,山區則不然,親朋頭一天就到,一直住到新娘回門才散。

(五)新娘娶回後,要有人把窗紙打破才東,城關無此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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