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日照用人單位,疫情期間的員工社保繳納了嗎?

根據魯人社規[2019]13號文件要求,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的,自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次月1日起,依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受疫情影響,根據魯人社字[2020]31號文件要求,用人單位在2020年4月份繳納2020年2-3月社會保險費可以免收滯納金。請用人單位務必在2020年4月底前繳納2-4月份社保費,2020年4月份(含)之後務必當月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下月繳納會產生滯納金。

推薦企業參保用戶務必通過網絡方式辦理社保在職增減員、社保繳費及電子發票打印等業務,為實現“零跑腿”辦理業務,請通過以下網址或掃描二維碼學習操作流程。

http://www.rzdonggang.gov.cn/art/2020/3/31/art_109985_8981876.html?xxgkhide=1

【重要通知】@日照用人單位,疫情期間的員工社保繳納了嗎?

東港區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020年4月15日


來源:東港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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