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專題財務報告摘要

一、 基本情況

2006年6月13日頒佈的“關於中國保監會核准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的公示”,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於2017年1月13日起在北京、廣東、深圳地區試點經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以下簡稱“交強險”) 業務,於2018年1月26日獲批正式取得交強險經營資格。

本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是根據原中國保監會頒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單獨核算管理暫行辦法》、《保險公司費用分攤指引》、《關於加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核算管理的通知》、《關於加強交強險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做好2008會計年度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審計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及本公司於2018年3月2日向原中國保監會報送的《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用及投資收益分攤管理辦法(修訂)》而編制的,編制的目的是為了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保監會”)報告的要求。

二、主要財務數據

【損益】

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度交強險業務損益表

(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專屬資產及負債】

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2019度交強險業務專屬資產和專屬負債表

(除特別註明外,金額單位為人民幣元)

三、會計政策變更及其影響

四、2019年度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審計意見

致同專字(2020)第442ZA4939號

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我們接受委託,審計了後附的安心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安心財保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財務報表,包括2019年度交強險損益表、交強險經營費用明細表、交強險分部損益表(業務分部)、交強險分部損益表(地區分部)、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交強險專屬資產和專屬負債表以及財務報表附註。

(一)管理層對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的責任

管理層負責按照後附的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附註二所述的編制基礎編制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並負責設計、執行和維護必要的內部控制,以使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不存在由於舞弊或錯誤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執行鑑證工作的基礎上對安心財保公司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的有效性發表結論,並按照雙方同意的業務約定條款,僅對貴方報告我們的結論,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目的。我們不會就本報告的內容向任何其他方承擔責任或義務。

我們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其他鑑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的規定執行了鑑證工作。該準則要求我們遵守職業道德規範,計劃和實施鑑證工作以對安心財保公司認定書中所述的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的有效性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保監會”)頒佈的有關編報基礎規定獲取合理保證。

合理保證的鑑證工作涉及實施鑑證程序,以獲取有關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是否符合中國銀保監會頒佈的有關編報規定的充分適當的證據。選擇的鑑證程序取決於註冊會計師的判斷,包括對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不符合中國銀保監會規定的風險評估。在我們的鑑證工作範圍內,我們實施了包括瞭解、測試和評價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們相信,我們獲取的證據是充分、適當的,為提出鑑證結論提供了基礎。

(三)鑑證結論

我們認為,安心財保公司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已經按照後附的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附註所述的編制基礎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國銀保監會有關編報規定。

(四)編制基礎及對使用的限制

我們提醒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使用者關注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對編制基礎的說明。本報告僅向安心財保公司董事會出具,不適用於任何其他目的。除了將本報告副本提供給貴公司董事會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外,本報告非為其他目的編制,也不能為其他目的分發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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