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註冊國字頭商標失敗,國字頭商標註冊標準要了解

眾所周知,註冊商標能為企業爭強競爭力,提升品牌價值,但想要拿到商標專用權並不容易,因商標申請不通過,被駁回的情況並不少見,近日被大眾所知悉的茅臺酒,就因為申請‘國宴’商標再遭駁回,引發了眾多網友們的熱議。這時候大眾才知道,原來茅臺申請“國”字頭商標已多次。那麼為什麼“國”字頭商標如此難申請呢?申請“國”字頭有哪些要求限制呢?

茅臺註冊國字頭商標失敗,國字頭商標註冊標準要了解

茅臺註冊國字頭商標失敗,國字頭商標註冊標準要了解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茅臺集團曾為“國酒茅臺”四字陷入一場漫長的商標拉鋸戰,然而歷經10年9次申請,仍然沒能將該商標註冊下來。去年8月,茅臺集團無奈在官網宣佈取消“國酒茅臺”的商標註冊申請,改為“貴州茅臺”。然而,在放棄了“國酒”商標後,茅臺集團依舊致力於註冊其它“國”字頭商標。

“茅臺國宴”商標最早是在2002年由貴州茅臺酒廠申請註冊,十多年來商標評審委員會圍繞這個商標先後做出了2次駁回複審、5次不予註冊複審。“國酒”商標註冊無望後,茅臺集團在2016年重拾“國宴”商標申請計劃,並將商標評審委員會告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9月10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以該商標“帶有欺騙性”為由,駁回茅臺集團對商評委的起訴。有業內人士表示,茅臺起訴商評委案敗訴,意味著其申請“國宴”商標也將以失敗告終。

為何茅臺申請“國”字頭商標屢屢受挫?中華文字博大精深,“國”字很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國家政府機關、一國之代表等意思,聽起來相當“高大上”,長期以來總有不少人想要通過註冊“國”字頭商標來彰顯自己品牌的認可度。因此,我國商標局對於含有“中國”或“國”字頭的商標歷來就是從嚴審查,慎之又慎,除了《商標法》,商標局還專門制定了《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

1、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徵”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2、對帶“國”字頭但不是“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組合的申請商標,應當區別對待。對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質量特點或者具有欺騙性,甚至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或者容易產生政治上不良影響的,應予駁回。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國宴”二字一般指代國家元首或首腦招待國賓或在重要節日招待各界人士而舉行的隆重宴會,雖然茅臺酒確實多次登上我國國宴的餐桌,但若讓“茅臺國宴”商標註冊成功,很容易使公眾認為茅臺酒的品質、等級達到了一定標準,是我國國宴唯一指定專用酒,這不僅涉嫌“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對於其他同業經營者也有失公平。

因此,由於“國”字頭商標的文字表述容易讓公眾產生誤解,有損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一般都難以註冊成功,企業在規劃設計商標時,應儘量避免註冊“國”字頭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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