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再證明“我媽是我媽”!“奇葩證明”的煩惱將成歷史

為了一趟出境遊

得跑幾個部門“證明我媽是我媽”

這樣“部門動動嘴,群眾跑斷腿”的狀況

你是不是深受其困?

別急,這“奇葩證明”馬上就成為歷史!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出臺的相關指導意見,我國將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今年12月31日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出臺本地區、本部門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實施方案。

不用再證明“我媽是我媽”!“奇葩證明”的煩惱將成歷史

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隻要以書面承諾符合相關要求,並願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行政機關就不再索要有關證明直接辦理。但如果申請人承諾不實,行政機關就要依法終止辦理、責令限期整改、撤銷行政決定或者予以行政處罰,並納入信用記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編輯 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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