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检察院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攸县人民检察院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近日,受省文明办委托,株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人一行来到攸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授予攸县人民检察院“湖南省2018届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近年来,攸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文明标兵单位为契机,高度重视文明建设工作,形成了院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创建体系和全员参与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讨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各类检察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开办“道德讲堂”、“书香满院”读书活动,充分调动干警们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二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合检察实际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下乡、社区法律咨询、普法进校园、结对帮扶、文明规劝等公益活动,拉近检察官与群众的距离,让老百姓更加详细地了解法律知识,让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与温情。让更多的人学法守法、知法用法,推进社会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三是注重阵地建设,增强检察文化辐射作用。该院先后建设了健身房、篮球场、乒乓球室、瑜伽室、干警体能训练中心等活动场所激发干警活力;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图书、电子阅览室和文化活动多功能厅等文化阵地陶冶干警情操。在工作之余,干警们积极组织篮球赛、书画展、演讲比赛、观影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检察风采,文明风貌。

文明花开别样红,检徽熠熠放光彩。该院党组表示,文明标兵单位不只是一个目标的实现,更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育检,提升创建水平,并将以更加开阔的眼界、更加务实的精神推动文明单位争创活动继续扬帆远航、破浪前进,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继续谱写新的华章。让文明创建“软实力”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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