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及喷码工作的通告

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和使用人:

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武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和《甘肃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结合《武威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实施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喷码工作通告如下:

一、检测、喷码范围和对象

本次检测、喷码范围包括武威市行政区域内在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等机械类型。

二、时间安排

凉州区现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喷码登记工作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天祝、古浪、民勤县现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喷码登记工作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三、检测、喷码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或使用人可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喷码(限4辆以上)或到市生态环境局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检测、喷码。

四、所需材料

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已注册的手机号)等登记人信息;机械所有人为单位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两证)的复印件,机械所有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县区(机械目前所在县区)和使用地点(机械目前所在位置);登记类型(分为机械和厂内车辆),厂内车辆需填写车辆号牌并上传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正反面照片。

五、有关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地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此项工作。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广泛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喷码工作。自2021年4月1日起,对未开展检测、喷码或检测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建筑、拆迁施工地及企业内使用,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限制进场作业等措施,同时武威市生态环境局将对使用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单位(个人)予以立案查处。


联系人:章 义 赵 斌

联系电话:13993510205 15394099444

武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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