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行為,珠海免罰!

城管的免罰清單來了!


近日,為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珠海市城管部門制定印發了《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罰清單(試行)》,對首次違法,經責令限期改正後及時改正,未造成危害後果的三種違法經營行為予以免罰處理。

免罰清單
1.擅自佔用城市建成區門前三包責任區、城市綠地和城市道路、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違法堆放物品的行為。2.在城市建成區門前三包責任區、城市綠地和城市道路、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違法擺攤設點、流動經營行為。3.責任人不按規定超出門店外佔地經營行為。
這一免罰清單的實行,既能引導、促進企業和經營者自覺守法,也體現了執法的溫度!

素材綜合自珠海城市管家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藍輝龍

編輯/譚偉江

這些行為,珠海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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