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舉措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創業

長城網訊(記者胥文燕)日前,河北省人社廳、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農業農村廳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返鄉入鄉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是落實就業優先政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抓手。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全力支持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完善體制機制、創新政策舉措、強化服務保障、優化創業環境、降低創業成本,以創新帶動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現更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享受與當地勞動者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

返鄉入鄉創業(創業實體工商註冊地在縣及以下)人員可在創業地享受與當地勞動者同等的創業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場地租賃補貼。

對入駐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按規定給予房租物業水電費補貼,享受孵化服務等。

對首次創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可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吸納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去產能企業分流人員、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吸納就業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企業可參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支持政策給予支持。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縣級以上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及聯合社,國家貧困縣可放寬到規範運營的其他農民合作社。

對糧食類等大宗農產品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和納入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計劃試點合作社給予重點扶持。

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力度加大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

建立誠信臺賬和信息庫,對各地認定的信用鄉村、信用園區、創業孵化示範載體推薦的申貸主體可取消反擔保。

落實創業擔保貸款獎補政策,財政部門要按當地當年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擔保機構與經辦銀行等單位,用於開展工作的實際費用支出和彌補工作經費不足。

合理安排財政投入,保障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鼓勵和引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多渠道籌集資金,更好解決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融資難問題。

開創“互聯網+返鄉入鄉創業企業+信貸”新路徑,推廣“政府+銀行+保險”融資模式,為返鄉入鄉創業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5-10年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拓展到所有縣(市、區)

鼓勵發展“一縣一品、一鄉一業” 創業模式,培育“一村一品”示範村鎮。推進“互聯網+返鄉入鄉創業”模式,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等項目,支持引導返鄉入鄉創業人員開展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進一步提升返鄉入鄉創業效能。

加強返鄉創業重點人群、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農村電商人才等培訓培育。推廣培訓下鄉“直通車”、農民夜校、遠程培訓、網絡培訓等方式。對參加返鄉入鄉創業培訓的農民工、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退役士兵等人員,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返鄉入鄉創業企業招用的技術技能人才、經營管理人才,要納入當地人才引進政策支持範圍,實行職稱評審“綠色通道”制度。

設立創業服務專門窗口,完善縣以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創業服務功能,為返鄉入鄉創業人員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創業服務。力爭5-10年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拓展到全省所有縣(市、區)。

對創業失敗的返鄉入鄉人員,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增強創業人員應對風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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