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3日晚
在全市人民萬眾一心抗擊疫情
號召不亂跑、不聚餐、不聚會的時刻
揚中市一名女子與幾名友人聚餐還醉駕
當天17時許,女子張某約了三四名友人一起喝酒吃飯。23時許,張某與友人一起駕駛轎車去找朋友,並將車輛停在市區某小區門口。後張某與朋友發生糾紛並向派出所報警。隨後,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這時張某又將車輛從小區門口開至路旁非機動車道內,就在下車時被現場民警察覺其身上有濃重的酒味。
14日凌晨2時23分許,揚中市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趕往現場處置。經詢問,張某對其酒後駕車的事情矢口否認,並表示車輛全程是由其友人駕駛。民警在調取執法記錄儀視頻,並對其友人進行詢問後,發現張某確有酒後駕駛的行為。現場民警對張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為16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此外張某本人正在學車,剛考過科目三,還未取得車輛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交警提醒
現在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
請大家響應號召,少出門,不聚集
如果確需駕車出門
切勿酒後駕駛
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酒駕的違法成本
你知道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