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眼多幫農民工收欠薪

板眼多幫農民工收欠薪


2019年10月24日, 幾個農民工找到綿陽市涪城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諮洵, 我們工作了近一年時間, 現老闆跑了, 我們的工資怎樣收回?

工作人員說, 我先給你們立個案, 推薦一個法律服務所主任給你們當代理人。他辦案經驗多。內心想:" 這個主任, 經常在同行中有傳說, 此人有能力, 辦案質量好, 外號叫板眼多。他去承辦該案沒有問題。"

板眼多接受委託後, 填寫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公函, 工人也簽名蓋印辦好了授權委託書。同年10月26日, 板眼多叫涉案工人到辦公室作詢問筆錄。

工人到辦公室後, 板眼多一問: 你們有哪些證據, 證明老闆欠你們的工資。

"我們一樣證據也沒有, 只知道在綿陽市涪城區龍門鎮九嶺木材加工廠為老闆做了工未收到錢, 現老闆跑了……"

"老闆叫什麼名字, 電話?"

"我們只知道姓劉, 其它什麼也不知道。"

你們的工資, 原來是怎樣發的? 選兩個代表(告訴姓名、電話)寫個經過情況給我。就這樣, 你們可以走了。

經調查得知以下情況:

1, 老闆身份證複印件已獲得;

2, 工人中有不同職務: 斷工、雜工、領班。(工資靠工人做一天, 老闆工人相互記帳, 年底一起發, 中途可少量藉資。) 總欠資捌萬多元。

3, 木材加工廠沒有註冊名稱, 是劉老闆掛靠一公司, 簽有協議。出現任何情況均由劉老闆負責。

4, 從掛靠公司瞭解到劉老闆還有部分設備未拉走, 並且還欠公司部分款。

板眼多根據上述情況分析: 得出二結論: 一、法院不一定立案, 因為無欠款依據; 就是立案了, 也可能因證據不足而駁回。二、立案程序已啟動, 劉老闆必然返回木材加工廠(探聽立案情況, 拉走剩餘設備), 這時, 所有工人絕不允許劉老闆再走,說穿了, 給錢才能走人。第二個結論是最可行的,但一定不能將人打傷打殘。

同年12月底,法院立案几天后(事實法院未立案, 叫工人走勞動爭議仲裁程序), 果真, 劉老闆在加工廠出現。這下, 所有工人一起, 不準劉老闆拉設備, 並且要將工資結了才放人。

2020年1月3日,工人們與劉老闆經過兩天的商議, 劉老闆自覺虧理, 將所有工人的工資全發了。

工人得款後, 稱板眼多料事如神, 不愧為法律服務界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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