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司法局开展《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为认真落实《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有效减少噪音和大气污染,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5月18日下午,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应急管理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住建局、教科局、文旅局等13个部门参与,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崇信县司法局开展《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播放音频、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法治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节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全县人民的一份信》和《宪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法律援助律师为群众详细介绍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知识。此外,各单位还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崇信县司法局开展《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集中宣传活动


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悬挂横幅4条,发放宣传单8600余份、宣传册1900余册、法律知识书籍75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310人次,多媒体平台发送相关信息60余条。这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向群众宣传了有关烟花爆竹的科学知识、安全防范措施、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等内容,还呼吁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自身做起,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养成良好的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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