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报案被男同事强奸,因证据不足已撤案

21日,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在2019年12月中旬,接到一位27岁的女子(高某)报警,称自己被男同事强奸了。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警方调取查阅通话及微信记录等,查明2019年7月至12月间,两人持续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针对女子发帖反映的情况,伊川县公安局多部门多次对此案进行研究。因无证据证明男子实施强奸的事实,2020年4月12日,警局决定撤销此案。

女子报案被男同事强奸,因证据不足已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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