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八個從嚴”強化村級幹部教育管理

近日,山陽縣修訂《村級幹部日常管理辦法》,落實“八個從嚴”,強管理、抓激勵、促履職。

從嚴選任標準。突出“三有三帶”,對村級幹部選拔任用基本條件和不得擔任的情形進行明確規定,要求村級幹部一般應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一般在55週歲以下,為村級幹部選配劃出了“硬槓槓”。嚴格執行村級幹部調整變動動議報告、資格聯審、考察、討論決定、公示、選任、任職歸檔等程序,推進村級幹部選任程序規範化。

從嚴備案管理。堅持凡動必備、備必及時的原則,按照村“兩委”申請、鎮(街道)黨(工)委初審、縣委組織部(縣民政局)備案的流程,對村級黨組織書記實行“一人一檔”備案,其他村級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備案。實行個人重要事項報告備案管理,在個人重要事項發生變化時,必須在30日內報鎮(街道)黨(工)委及縣級組織部門備案。

從嚴力量儲備。按照年齡一般應在35歲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標準,每個村(社區)配備後備力量一般不少於3人。建立村級後備力量信息庫,實行動態管理,落實“結對幫扶”,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考察的可充實到村級幹部隊伍中,在換屆期間可直接提名為候選人。

從嚴日常管理。健全坐值班、考勤登記、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推行“小微權力”清單和“四議兩公開”、黨務村務公開制度,規範村級事務決策運行,織密紮緊制度的“籠子”,讓村級幹部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發展村級經濟、解決民生實際困難和問題上來。

從嚴教育培訓。堅持縣級重點培訓、鎮(辦)全員培訓,縣上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集中培訓一遍,培訓時間一般不少於一週。鎮(街道)黨(工)委每年組織村級幹部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3天,切實推進村級幹部教育培訓常態化、長效化。

從嚴責任考核。對村級幹部實行德、能、勤、績、廉全面考核,年度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30%,考核結果與個人報酬掛鉤。村幹部補貼由基本補貼和績效補貼構成,其中績效補貼佔40%,與脫貧攻堅、經濟社會發展掛鉤。將村級集體經濟納入村幹部考核重要內容,集體經濟收益與個人報酬掛鉤。

從嚴懲處問責。

加大對不勝任、不合格村級幹部約談、調整、處置力度,列出12種免職或罷免村級幹部情形,對違反規定的,要求鎮(街道)黨(工)委依法依規實施責令辭職、免職或者依法罷免。對缺職村級正職幹部,由鎮(街道)黨(工)委負責,在1個月內選配到位,副職在3個月內調整選配到位。

從嚴激勵關愛。對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優秀村級幹部,實行“三個優先”,優先推薦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優先推薦各級各類評優樹模,優先推薦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建立完善離任村級幹部生活補助、困難村幹部慰問等制度,解決村級幹部“後顧之憂”,激發村級幹部擔當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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