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後,多久會有答覆?我來告訴你

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後,多久會有答覆?我來告訴你

文章背景:

一直以來,有很多朋友問我這樣一個問題,在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違法違紀問題並遞交相關線索後,往往會經歷一個非常漫長的等待過程。他的問題是:紀檢監察機關在接到舉報線索後應該怎麼處置?在這個問題上有沒有時限規定?

其實關於紀檢監察機關的審查時限,是一個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今天利用這篇文章專門向大家普及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首先,解決紀檢監察機關如何處置舉報線索:

1,紀檢監察機關會對問題線索集中管理、分類處置、定期清理。

①,信訪舉報部門歸口受理同級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以及監察對象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有關紀檢監察機關、派駐或者派出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移交的相關信訪舉報,移送本機關有關部門,深入分析信訪形勢,及時反映損害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②,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發現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應當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辦理。

③,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幹部監督部門發現的相關問題線索,屬於本部門受理範圍的,應當送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屬於本部門受理範圍的,經審批後移送案件監督管理部門,由其按程序轉交相關監督執紀部門辦理。

2,紀檢監察機關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4類方式進行處置。

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處置意見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1個月內提出,並制定處置方案,履行審批手續。

3,紀檢監察機關對反映同級黨委委員、候補委員,紀委常委、監委委員,以及所轄地區、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應當及時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報告。

4,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彙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報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問題線索,逐件編號登記、建立管理臺賬。線索管理處置各環節應當由經手人員簽名,全程登記備查。

6,紀檢監察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問題線索綜合情況彙報,進行分析研判,對重要檢舉事項和反映問題集中的領域深入研究,提出處置要求,做到件件有著落。

7,承辦部門應當做好線索處置歸檔工作,歸檔材料齊全完整,載明領導批示和處置過程。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核對問題線索及處置情況,向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報告,並向相關部門通報。

以上條款中的內容,就是紀檢監察機關在接到舉報線索,或者是發現問題後的處置方式。下面我們再來看看具體時限的規定。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早在90年代,就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咱們來看看具體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初步核實的時限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重大或複雜的問題,在延長期內仍不能初核完畢的,經批准後可再適當延長。

【《條例》第十五條所稱“初步核實的時限”,從初步核實工作實際開始之日算起,至紀檢室提出處理意見呈報分管領導審批時為止。】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凡需立案的,應寫出立案呈批報告,並附檢舉材料和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按立案批准權限呈報審批。

立案審批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經批准立案的案件,紀檢機關應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

咱們通過以上條款性的內容可以瞭解到,任何人向紀檢監察機關舉報並遞交相關線索後的核查期限就是兩個月,如果需要延長的需要經過批准。同時,在經過核查以後,確定案件是否需要立案的時限是不得超過一個月。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審核期限加上審批期限,也就三個月就足夠了,除非出現需要延長的情形。

小結:任何舉報事項的處理都是有時限規定的,都不是無目的地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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