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农商银行支行长勾结企业主骗贷900万,两人双双获刑

近日,古交市人民法院披露一审判决,对古交市裕鑫正洗煤有限公司实控人李某文犯骗贷罪,判处有期徒刑21个月。

能从银行成功骗取贷款,李某文并非靠一己之力,协助其作案的古交农商银行河口支行行长此前已被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4年5月,被告人李某文与时任山西古交农商银行河口支行行长的张某刚(已判刑)经商量达成一致意见:因古交市裕鑫正洗煤有限公司在古交农商银行河口支行的990万元贷款已逾期,需另外联系3人分别贷款300万元,来偿还这笔逾期贷款。

后张某刚和李某文联系到三人帮忙倒贷款。2014年5月,张某刚明知该三人申请贷款的真正目的,却审批通过虚假的贷款资料,并报山西古交农村商业银行分管行长张某和行长段某审批,2014年5月31日,共计900万元得以顺利发放,资金用于归还此前的逾期贷款。

据天眼查显示,2017年8月,古交农商银行河口支行进行一系列工商变更,张某刚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支行法定代表人。

2019年9月27日,被告人李某文主动到古交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

古交市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文和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相互勾结,伪造虚假合同,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9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一审判处李某文有期徒刑21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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