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寫一個字,5萬欠款沒了!收條絕對不能這樣寫

多寫一個字,5萬欠款沒了!收條絕對不能這樣寫

近日,重慶市巴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民間借貸案件。因為收條上多寫一個字,結果原告的5萬元債權被法院認定已經消滅。


多寫一個字,5萬欠款沒了!收條絕對不能這樣寫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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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借錢給別人,某一天,他找對方要債,對方還給他10萬元錢,因為三個月前對方還了5萬元給他。對方說,總共還了多少錢要寫上。於是,這名男子當天便寫了一張收條給對方。收條內容為“今收到某某還款15萬元整”,之後有該男子的簽名,以及當天的日期。

不過在那之後,對方便不再還錢了,並聲稱所有欠款已經還清。該男子氣憤之下,便將對方告上法庭,訴求法官判決對方償還尚未歸還的5萬元債務。

法庭上,雙方各持一詞。但最終法院認定,5萬元的債務已經消滅。理由是:收條上註明“今收到”,表明當天該男子已經收到了15萬元,所以對方無需再還錢了。

看了這事,你有什麼觸動沒?

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也犯過同樣的錯誤?

在此,K叔提醒大家

在出具收條時,書寫的內容一定要嚴謹,不要產生歧義。

特別要提醒的是,收條每行之間要緊湊,段首段尾與紙張邊距不要太寬,因為這些“空白”的地方,很容易給人以可乘之機。萬上對方在上面加上一些內容怎麼辦?

前些天,一位網友便因為在這事向K叔諮詢。這位網友便是因為打給對方的收條上被添加了幾個字,結果導致20多萬的債權打了沒了保障。如果無法舉證證明,收條上對方添加了內容或者有其他的證據,那麼,這位網友就只能吃啞巴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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