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衍生品市場盜版成本低、維權成本高 法官提示:訴前行為保全可有效避免損失擴大

影視衍生品電視劇《歡樂頌》的名稱是法律保護的“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某文化公司授權生產大頭兒子動畫角色形象玩偶侵害了原告動畫公司的著作權,在市場售賣帶有《喜羊羊與灰太狼》“喜羊羊”形象貼畫小商品是侵權。影視圈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視較真,體現在糾紛多發頻發。

近年熱炒的影視IP,說的就是影視劇的知識產權問題。法官提示,對於涉影視衍生品知識產權糾紛案件而言,從權利人發現侵權行為、提起訴訟,到法院判決並得到執行往往需要一定時間。為及時制止侵權行為,權利人可通過申請訴前行為保全的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4月17日,北京朝陽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分析了近年審結的80件涉影視衍生品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凸顯的相關法律及行業問題。

隨著我國影視行業發展,影視衍生品開發及運營產業隨之蓬勃興起,涉影視衍生品知識產權糾紛案件也逐漸增加。在法院判決審結的80件案件中,涉電影衍生品案件佔比14%,涉電視劇及網劇衍生品案件佔比86%。

法官分析,這些案件中,涉案案由方面,權屬、侵權糾紛佔比85%,合同糾紛案件佔比10%,不正當競爭糾紛佔比2.5%。涉案影視元素方面,角色形象作為影視作品的重要元素,衍生品開發數量居於首位,與此相關的案件數量佔比則高達68%。

北京朝陽法院民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負責人羅曼表示,影視衍生品產業在我國尚屬產業起步階段,案件總體數量雖然不多,但能從側面反映出當前影視行業在影視衍生品開發前、開發中和開發後不同的生命週期存在的較為突出的問題。

法官認為,產業佈局意識不足是企業在衍生品開發前最為突出的問題。

影視行業的前期開發多關注於影視作品本身,涉影視衍生品的開發則多發生於影視作品播出中或播出後,缺少先期的整體佈局和規劃,沒有針對不同的商品開發領域進行有的放矢的開發佈局。

對此,法院建議,影視行業從業者要有衍生品佈局意識。一是要在充分做好市場調研的基礎上確定待開發的衍生品商品類型,衍生品所開發的領域應當豐富多元,不僅侷限於小商品領域,還要探尋有潛在開發前景的領域;二是要結合待開發的衍生品商品特點,進行類型化的知識產權佈局,及時進行著作權登記、商標註冊。

同時,權屬及授權客體範圍約定不明是企業在開發中糾紛產生的主要誘因。由於影視作品可開發元素豐富,疊加知識產權多元權利客體,使得涉影視衍生品類型多樣,導致在交易合同難以對授權客體進行明確約定。

羅曼表示,案件審理過程中,常見授權客體約定不明、衍生品權屬約定不清等情況。例如,大量影視衍生品授權合同直接將服裝、配飾、道具等影視元素列為授權客體,但依據著作法相關解釋,服裝、配飾、道具等實物本身並不是著作權法所明確的保護對象。此外,影視行業創作環節複雜,不同影視元素的權利主體相對分散,如授權合同中未對作品權屬進行明確,則可能對後續合同履行帶來隱患。

對此,法院建議,合同雙方對於涉影視行業衍生品開發的合同中涉及的被授權客體、權屬取得證明等關鍵性條款進行更為細緻明確的約定。就授權客體而言,合同雙方要進一步提高影視元素法律屬性辨別能力,區別不同權利類型,對照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不正當競爭的不同範疇,對授權客體的內容和範圍予以明確;就權屬證明而言,則可在合同中附以必要的權利證明,包括但不限於被授權作品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等材料。

法院調研發現,維權能力有限是企業在開發後存在的突出問題。從朝陽法院審理的案件中發現,涉影視衍生品企業普遍存在維權手段單一的問題。

羅曼指出,從取證方式看,權利人往往採用傳統公證的方式進行證據保全,週期長、成本高,難以有效應對數字時代背景下侵權行為高速傳播的現象。從維權途徑看,權利人多采用訴訟方式進行維權,訴訟固有的程序週期難以實現權利人及時制止侵權的迫切目的。

就此,法院建議,企業可以充分利用時間戳等電子取證方式進行證據保全,同時利用好互聯網平臺的通知刪除規則和民事訴訟程序中的行為保全制度,第一時間對於侵權行為進行證據保全、制止侵權行為、避免損失擴大。

北京朝陽法院法官巫霽表示,司法實踐中,影視衍生品權利人可向法院提交行為保全申請並提供擔保,法院經審查認為確有必要的,可作出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的決定。針對我國影視衍生品市場盜版成本低、收益空間高、時效性強、維權成本高的特點,訴前行為保全可及時有效避免盜版衍生品的大範圍傳播,切實維護影視衍生品相關權益人的合法權益。(經濟日報記者 李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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