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殘疾考生參加高考可申請合理便利!4月20日前提出書面申請

為保障殘疾人平等參加高考的合法權益,4月15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公佈了合理便利的種類及申請程序,湖南省殘疾考生在參加高考時可申請獲得合理便利。

一、提供以下一種或幾種合理便利

(一)提供現行考試的盲文紙質試卷;

(二)提供大字號紙質試卷;

(三)為聽力殘疾考生免除外語聽力考試;

(四)優先進入考點、考場;

(五)設立單獨標準化考場,配設單獨的外語聽力播放設備;

(六)考點、考場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如引導輔助人員等)予以協助;

(七)考點、考場設置文字指示標識、交流板等;

(八)考點提供能夠完成考試所需、數量充足的盲文紙和普通白紙;

(九)允許視力殘疾考生攜帶答題所需的盲文筆、盲文手寫板、盲文作圖工具、橡膠墊、無存儲功能的盲文打字機、檯燈、光學放大鏡、盲杖等輔助器具或設備。

(十)允許聽力殘疾考生攜帶助聽器、人工耳蝸等助聽輔聽設備;聽力殘疾考生經申請批准後可免考外語聽力。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聽力考試部分作答無效。其他考生進行外語聽力考試期間,外語聽力免考的殘疾考生不得翻看試卷和作答。聽力考試結束後,方可答題。其外語科目成績,按“筆試成績×外語科總分值/筆試部分總分值”計算。

(十一)允許行動不便的殘疾考生使用輪椅、柺杖,有特殊需要的殘疾考生可以自帶特殊桌椅參加考試;

(十二)適當延長考試時間:使用盲文紙質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50%;使用大字號試卷或普通試卷的視力殘疾考生、因腦癱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無法正常書寫或無上肢考生等書寫特別困難考生的考試時間,在該科目規定考試總時長的基礎上延長30%。

二、申請合理便利的程序

已經參加2020年高考報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殘疾人證並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應在4月20日前向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正式書面申請。申請考生應填寫《殘疾人報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合理便利申請表》等,並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原件。

所有申請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信息將在所在中學和縣市區、市州招生機構以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一週。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享受相應合理便利參加高考。


分享到:


相關文章: